仙居县白塔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仙居县白塔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神仙居大道1号

监督举报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神仙居大道1号

邮编:317300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二、行政执法人员

仙居县白塔镇执法人员名单.xls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执法程序

五、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仙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仙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