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以下简称 《规划》)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标志着扬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启用。
《规划》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扬中市建成长江绿色生态宜居岛、智慧制造城。《规划》要求到2035年,扬中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13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65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45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35倍。
《规划》批复要求,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
(来源: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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