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随礼、人情世故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情,随多随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看。

然而就是一件随礼却引发了这样一件事情。

妹妹新婚大喜,姐姐给妹妹寄去了48条中华烟当喜烟,然后被烟草局查获并没收,并且还要被罚一万元。

女子很是不解和气愤就将烟草局起诉至法院。那法院又是怎么判的呢?

事件经过

陆女士是江苏无锡人,在陆女士很小的时候就经历了父母亲的离婚,父亲在和母亲离婚之后就重新找到了女子并且重新组建了家庭。

父亲和那个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孩就成为了陆女士同父异母的妹妹。

由于这个和父亲重组家庭的女子,在陆女士小的时候经常带着她玩,对待陆女士也可谓是尽心尽意,陆女士也慢慢接受了这个“后妈”。

这个“后妈”有了自己的女儿之后,对待陆女士还是和往日一样,这也让陆女士的亲生母亲看在眼中也很是高兴,认为这个女子心地善良,也就默认陆女士经常去跟着“后妈”。

就这样,陆女士和妹妹可谓是形影不离,两人关系非常好。

出门在玩也是对外宣称是亲姐妹,陆女士更是对妹妹非常好,经常保护她,去哪里都会带着妹妹。

后来慢慢的两个人也长大成人了,陆女士的妹妹也遇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这位小伙子家是广东汕头的。在两个人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对彼此都很是满意,双方家长就见了面。

陆女士看到自己的妹妹遇到自己的如意郎君很是开心高兴,但一想到自己的妹妹即将远嫁到广东汕头也很是伤心难过。

于是就决定给自己的妹妹准备一份大礼,让妹妹脸上的面子充足。

给钱吧有点太过于简单,于是在陆女士经过再三思考之后,决定包揽下妹妹结婚的所有喜烟,并且都买成中华烟

于是陆女士就开始了寻找卖烟的门店。

陆女士心想买的多找一家优惠大的门店,经过再三筛选终于选中了一家,进去香烟门店之后,选中了七百一条的中华烟,并且老板拿了四十八条,总共合计三万三千六百元。

买完香烟之后,怎么带过去是一个办法了,妹妹是远嫁,开车过去过于太远,坐飞机、高铁吧这么多香烟又带不上去,于是陆女士就在那思考着。

这时候,从陆女士身边经过一个往香烟点送快递的,于是陆女士计上心来,自己可以通过快递把这么多的烟邮寄过去呀,然后陆女士就拦住了快递小哥进行询问。

快递小哥给陆女士吃下了定心丸,快递既方便又高效而且还有保障。经过快递小哥的细心打包之后就装上了自己的小车,陆女士也结算了快递费。

时间来到了妹妹婚礼的前三天,陆女士和母亲也准备好了去参加妹妹的婚礼,这时候妹妹打来电话说道:“姐,婚礼还有三天就要到了,香烟还没到呢?”

妹妹这一说让陆女士愣在了那里,按照时间算的话,香烟应该早已经到达了呀,怎么妹妹说还没到呢?这让陆女士一头雾水。

于是陆女士就立刻给快递小哥打去电话询问情况。

快递小哥接通以后,陆女士就质问为什么香烟还没有到达呀。

快递小哥说道:“香烟邮寄出去的过程中叫烟草局扣押了,没有说因为什么。公司也对我进行了处罚。”

陆女士就找到了烟草局,烟草局工作人员一听有人上门讨要那48条香烟,就立马对陆女士说道:“你不能要走,你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而且你还要罚款一万零八百。”

陆女士很是不解我为什么自己买烟送礼却犯法了,而且还要被罚款呢?工作人员说道:“你如果缴纳罚款的话,香烟可以折价归还给你。”

陆女士此时一心在于妹妹的婚礼,就立马缴纳了罚款,把香烟给拿了回去。好的是妹妹的婚礼圆满结束。

妹妹的婚礼结束之后,回到家的陆女士越想越不对劲。

于是陆女士就将烟草局和快递公司一并给告到了法院。

经法院审理给出了以下判决:烟草局的处罚是正常行为,陆女士应该被罚款,快递公司没有告知陆女士相关规定承担部分责任。

【以案释法】

那在本案中,陆女士购买的香烟属于正品为什么还要被罚款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类制品,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数量,不能超过限量。

在本案之中,显然陆女士邮寄了四十八条香烟的行为已经超过了所规定的数量,所以烟草局才会扣押下来,并且根据法律对陆女士进行罚款。陆女士的行为构成了本法本条。

在这起案子当中,很多人都认为陆女士购买的香烟,是为了给自己的妹妹婚礼使用,怎么就违反了法律了,就连陆女士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从这个案子中来说,平时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切不可触及到法律的红线,陆女士和其他网友经过这个案子也应该学到了许多吧。

以后遇到此类事情也应该知道怎么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