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关你我他

蜀黍千叮万嘱

比如

喝酒不开车

就算发生交通事故

也不要“逃之夭夭”

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为了扩大警示效果

东营交警将持续曝光

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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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逃逸!

PHOTO #01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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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14时许,邱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在黄河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北侧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邱某华驾车逃逸被查获。

11月16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邱某华罚款1000元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邱某华罚款20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PHOTO #02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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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3时许,孙某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鲁DH9D**号小型轿车,在西四路井下立交桥南侧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孙某海驾车逃逸被查获。

11月14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孙某海行政拘留6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孙某海行政拘留6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孙某海行政拘留12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二、逃逸!

PHOTO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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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18时许,杨某驾驶鲁E218**号小型轿车,在胜坨路与丰收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杨某驾车逃逸被查获。

11月14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PHOTO #04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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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7时许, 宋某光驾驶鲁E683**号小型轿车,在帝纱路帝纱富仕城南门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后宋某光驾车逃逸被查获。

11月9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对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宋某光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三、酒后驾车!

PHOTO #05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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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6时许, 刘某华饮酒后驾驶鲁EL2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胜利路新东方社区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经在事故现场对刘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33mg/100ml。

11月13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刘某华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东营交警提醒您

驾车上路行驶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

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

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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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能选择逃逸

切勿存在侥幸肇事逃逸心理

逃逸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供稿:垦利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