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16日讯(记者 苠笙)11月8日,《民声面对面》栏目组邀请了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各位嘉宾,他们针对劳动权益保障、执法问题等有关内容,与各位网友进行了在线的交流。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李京岐带队参加了节目。据李京岐在节目中介绍,市劳动监察支队主要围绕深化欠薪治理、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了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4次,督促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各类问题500余个。实施监察干部“人盯项目”制度,瞄准项目开工、人工费拨付、项目完工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开展工程款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等核心制度落实督导,帮助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做到小矛盾不出项目,大问题不出总包。高效运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新增监管项目338个,累计监管项目达2183个,处置各类预警信息35万条。打通维权“最初一公里”,开发推广“安薪港城、扫码即办”本地二维码,吸纳案件线索1290件,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359起,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20份,做出行政处理49件,行政罚款88万元,对欠薪行给予强力震慑。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扎实开展人力资源秩序整治专项治理、违规职业中介专项整治、非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集中治理百日攻坚等行动,监察各类单位962户次,立案追发工资等待遇2437.4万元,协调解决工资待遇1777.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47.9万元。印发《烟台市劳动保障监察办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指南》《治理欠薪行政司法联动机制》《案件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指导执法行为。实施能力提升工程,举办在建工程项目培训班,培训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1400余人;举办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省市联合培训班,全市80名专职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打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围绕近段时间,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案件有何特点,逄晓鹏副支队介绍道,从案件反映的内容看,工资支付、保险缴纳、合同签订仍是职工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可能是受经济结构调整影响,部分企业经营比较困难,而且部分用人单位依法经营意识不足,不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拖欠克扣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加之部分用人单位为使劳动力低成本运行,大量使用承包工、阶段性季节工等,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法定义务持消极态度。

逄晓鹏也提醒广大职工,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业领域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领域和工程施工行业。特别是在建筑行业,由于普遍存在分包转包的情况,一些小承包人抗风险能力较差,效益稍一不好或工程款不到位就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针对网友提问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被欠的工资,或者其它待遇就得不到”的问题,监察三科谭晓麟科长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即使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比如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表等,以利于出现劳动争议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