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WELEGAL公司法务联盟

“A桑,许久不见,近期在哪里发财呢?”

“O酱,快别提了,每天已经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了,但时不时还有以前的朋友或者同事突然在微信给我发一堆文字材料来让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因为考虑到双方的情谊关系,真的不忍心拒绝,但每次帮他们解决问题,客观来说真的很耗时耗力啊;此外,我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却从来没有得到等额的回报,他们要么是从来没有想过给我转账,要么就是直接先给我发个很小的红包,可能是觉得我是法律从业者,我的“服务价格”就该这么便宜吧;还有就是遇见自己也不擅长的领域怕出问题委婉拒绝了别人的咨询,别人还觉得你本事大了就和他们有隔阂不爱帮忙了,还跟你翻脸,你说能咋办啊,唉,别提了,这不,现在又有人让我给他免费审核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呢?”

“A桑啊,这就是所谓的“法律界的Superman”效应啊!人家觉得你学了法律就什么都懂,遇到问题肯定秒解决。”

“O酱啊,对对对,就是这种感觉!但谁又懂得我们法律从业者的苦衷呢,我们也不是样样精通啊。”

相信A桑的问题,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务朋友们或多获少都遇见过,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的产生,以及我们又该如何来应对以上问题呢?笔者将从问题出发浅谈一下对法律咨询的看法,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对一些面临同等境况的法务朋友们起到一些帮助。

一、导致法律咨询出现以上问题的因果分析

1.咨询者对法律行业的认知较为单一或者片面

就像盲人摸象这个成语所展示的哲理一样,大象是事物的全局,“盲人”代表着每一个存在“认知局限”的个体,由于知识的无限,认知的有限性,导致我们没法全面看待问题,类比每个盲人都只能摸到大象的一部分,而无法窥探大象的全局。

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朋友对他们自身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他们向他们的同行请求对应服务的时候就会衡量对方做这件事情的难度,从而在请求对方帮忙的尺度上有所把控;而对法律行业的认知局限,导致他们对法律行业的从业者的水平也有了错误的预估,他们眼里的法律者可能是对所有的法律条文和规定都了然于心的“专业高级人才”,但其实法律是由非常庞杂的体系所组成,其中每一门法律或者每一个行业的法律知识对于一个法律从业者来说要想完全精专都需要付出数年的努力和汗水,此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要求要“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言之有据,不能妄下结论,更导致法律从业者必须对咨询者的每一个问题都经过多方考量后才能慎重交出答卷。

2.法律从业者对“法律咨询”缺乏定价意识

这个世界上可用于交易的客体有三类,一类是商品、一类是服务、一类是人的劳务。法律咨询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其不仅仅限制于律师对于法律求助者的法律知识解答,而是涉及更广泛的法务工作者做有关法律的释疑。”即法律咨询的适用主体早已经不局限于律师,法务人员也应该对法律咨询拥有更高的自主意识。

法律咨询作为法律从业者获取个体生存物料的手段和形式之一,理应在每个法律从业者心中“明码标价”。法律从业者应当深刻认知到自身作为一个靠“法”吃饭的个体,本身就是靠提供“法律服务”来获取金钱和资源,而“法律咨询”作为“法律服务”的一种呈现形式,是法律从业者给咨询者提供的“服务产品”之一,那么法律从业者提供服务,咨询者给法律从业者提供对应的报酬本身就是应有之义,所以法律从业者给自己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定价时大可不必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感到“羞耻”。

笔者通过自身的观察,发现很多法务朋友虽然也有基于人情的考量去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但更多的还是他们内心对自己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整体认知不足,缺乏对法律咨询足够的“定价”意识,所以才导致很多“白嫖”行为的发生。当然导致对法律服务产品认知不足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自己所处的环境限制,就像律师大部分对法律咨询存在定价意识,因为他们本身的业务范围就已经存在法律咨询这一板块,而很多法务人员可能基于自己是全职给所工作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禁止兼职或者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等情况,所以自己可能没有更多地思考自己身为一个法律从业人员,可以独立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有哪些,但不管是所处哪个环境,如果想赚取更多的回报或者利润,自己就要对自己所从事的领域有个全局把控,当然本文只针对法律咨询进行阐释,其他的内容就不延伸了。

3.情谊关系或者个人品性问题

很多时候基于双方的情谊关系和社交需要,法律从业者可能不忍心拒绝来自他人的法律咨询,但俗话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贪婪、自私、骄傲、谦逊……”是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具有的人性和本能,而对本能的控制恰恰正是体现法律从业者与咨询者个人品性和处事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

法律从业者应当充分认知或者内心树立一个人是否值得结交的基本准则,如果一个人不值得结交的情况下,那么就应该果断地拒绝他人的“白嫖”行为。毕竟通过教育的普及和社群沟通的加深,其实很多咨询者或者法律从业者都对非自身领域的其他行业有了或多或少的认知,看待问题的角度也没有以往那么极端和单一。二话不说就让你给他解决xx问题或者老是白嫖你时间和服务而从未想过给你提供回报的人,一般都是极度的利己主义(和你关系好的除外),这种类型其实结交的价值也不是那么高了,学会拒绝,会让你轻松很多。

4.对法律咨询的时间消耗成本和个人的法律水平定位存在偏差

法律咨询是针对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也即法律咨询的客体是“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法律咨询的处理通常涵盖着“对法律问题的解释、说明、提建议和解决问题等四个主要方面”,其中又涉及到“登记咨询者基本情况、听取咨询者陈述、观察咨询者精神状态、定位核心诉求和问题难点、审阅相关材料、针对性提问、综合性分析、检索和解答等多个步骤”。

而就笔者观察所见,目前现实中还是有很多法律从业者对法律咨询的处理步骤和所消耗的时间和精力定位较为模糊,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别人针对某个法律问题来询问,个人根据自己的法律素养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不管是遇见自己擅长的领域专业知识还是遇见比较难的问题都把它归为需要提供的法律咨询一类情况同步处理,结果不懂得灵活应变,简单的也接难的也接,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对待难的问题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没有获得等额回报,更严重的是,因为不了解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不仅不能帮咨询者很好地解决好他们的问题反而给对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自己陷入精神内耗,最终导致落入混乱境地。所以当面对他人的法律咨询时,法律从业者首先不要先想着去答应对方的要求,而是应该先综合衡量个人的法律认知水平、评估回复问题所消耗的时间和精力等事项,再去做出理性地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二、法律咨询各类问题的应对策略

1.对法律咨询的问题类型先初步进行定位

就笔者的个人习惯而言,提供以下两个方向对法律咨询进行分类,供大家参考:

1)横向分类——按法律领域分类(仅列举部分,大家可按照个人情况来把控):

① 刑事法律咨询:涉及犯罪行为、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如盗窃、伤害、谋杀等。

② 民事法律咨询:涉及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权益争议、婚姻家庭问题、侵权索赔等。

③ 行政法律咨询:涉及政府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行政程序、行政裁量等问题,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诉讼等。

④ 劳动法律咨询:涉及劳动关系、雇佣合同、劳动权益保护以及劳动争议解决等问题,如工资支付、解雇、劳动合同纠纷等。

⑤ 公司法律咨询:涉及公司设立、治理、股权交易、商业合同等问题,如公司注册、股东权益保护、商标注册等。

2)纵向分类——按照事项复杂性分类

① 简单明了的问题:这类问题比较简单,通常只需要耗时较短的时间就能回答,一般都是你自身比较擅长的方向或者能够即时回复的问题。比如说咨询者询问自家杀的猪肉卖给亲戚违法吗?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格式是什么?

② 需要查询资料的问题:这类问题需要法律从业者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判例或其他参考资料,以便给出准确的解答。比如一个公司想在某一领域开展业务,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该如何寻找并查阅相关资料?

③ 需要深入分析的问题:这类问题相对复杂,要求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比如在一起涉及多国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被控侵权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④ 需要专业知识的问题:这类问题需要法律从业者具备某个专业领域的知识或经验,以能够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这就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背景。比如某家医疗器械制造商收到了针对其新产品的专利诉讼,需要知道该如何应对,以及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如何评估?

⑤ 涉及多方利益主体沟通的问题:这类问题涉及多个相关方,可能需要法律从业者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比如在一起涉及房产继承的纠纷案件中,涉及多方利益相关方,如何进行协调和沟通,以达成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2.对法律咨询所需要投入的时间进行测算和评估

当定位好了问题以后,就需要对解决咨询问题的时间有一定的估量,笔者就在这里抛砖引玉,谈谈自己对法律咨询的时间分配原则:

① 即时回答:这类问题需要法律从业者能够迅速给出准确的答案,通常需要在数分钟内回复。这种咨询时间较短,主要涉及简单问题或查阅资料问题。

② 短期回答:这类问题需要法律从业者在数小时或者数天内给出准确的答案。这种咨询时间一般针对具有一定复杂性或者需要深入分析的问题。

③ 长期回答:这类问题需要法律从业者花费数周或数月的时间来解决,主要集中在需要进行大量调研或者深入分析的问题。大家可能觉得法律咨询就是简单的询问,即时回答或者短期回答即可涵盖,但其实针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法律咨询问题比如对xx公司的尽职调查整体情况调研、公司解散各流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并购法律协议等事宜,可能就会随着咨询者问题的进展流程持续性进行询问,那么就会涉及到长期回答这一范畴。

3.明确自己接受法律咨询的合理“对价”

当整体对他人提出的法律咨询的类别和解决问题的消耗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时间、精力、自身工作权衡等多因素成本)进行简单估量后,就需要明晰自己做这件事情可获得的“对价”,来最终决定是否承接对方的法律咨询需求。

而关于“对价”的表现形式,就笔者个人而言,提供如下几种供大家参考:

① 金钱报酬收益:对自己所能提供的法律咨询确定严格的价格标准且让别人知晓你的标准,可以根据以上你对咨询问题的分类和所消耗的时间采纳阶梯收费的标准按件计费或者按时计费等形式,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时间消耗和无意义的法律咨询,让别人也能更精准定位自己的需求,毕竟问题要收费的情况下,咨询者也会抱着最小消耗的心理来咨询,提出的问题就会比较核心,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获取了对等的收益,也能更投入、更好地为咨询者解决问题,对双方而言其实是共赢的。

② 资源互换需要:这里的资源概念比较宽泛,有人脉链接方面的资源、有咨询者提供给你实际的业务资源等,在没有合理的金钱报酬的时候,法律从业者基于资源互换的需求也可以积极去回复对方的咨询,以获得对方的资源渠道,比如一个大V的思维认知能力特别强,链接了很多高思维和高认知的大佬,那么你积极去帮他解决他的法律问题,你有思维认知方面的问题去向他咨询或者想通过链接他触达更多的高认知人群就比完全不主动贡献自我价值的人要容易很多。

③ 博人好感或者信任感:可能咨询者本人是你想链接的,或者咨询者在一个公众平台上咨询你的问题,比如法务群里积极回复他人的提问,如果你的回答确实有水平,那么不仅仅是咨询者本人可能对你有好感,法务群其他人也会或多或少对你有一定的关注。通过你积极活跃的展现自己、经常高水平回复他人的问题等形式,慢慢地你在别人心中的个人IP形象也就塑造的比较成功了,如果有一天你自己想出一些法律相关课程,那么随着你前期的工作铺垫,后期也会有更多的用户基于信任感和自身的需求而向你购买你的“商品”。

④ 加深双方情谊关系:除了以上基于一定的“意图”或者“价值交换”需求而去接受的他人咨询,还有就是双方亲密关系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人们承接法律咨询而不索求任何回报,这种相对比较简单就不展开说明了。

⑤ 社会价值实现需要:有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纯粹是自己想要为更多需要法律服务的社会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种我想是每个心中有大爱的人都乐于追求的最终目标,只是说要基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去予以把控。

⑥ 自身学习需要:个人为了强化自己的问题解决能力而通过回复一些法律咨询来刻意练习,同时积极参与问题的交流和讨论也促进了自己法律知识体系的更加完善。

三、后话

在对待法律咨询这件事情上,法律从业者应当确立自己的基本原则,综合分析自己的能力和处理法律咨询事宜的合理对价,在自己的可控时间和能力范围内,去慎重地做出选择,法律咨询无小事,谨言慎行是奥义。

作者介绍

OK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公司法务主管,3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半年内独自起草了项目协议30+、经办案件数十起且大部分取得了良好的结果;现已经组建了比较稳定专业的律师团队承接法律业务;擅长民商事领域争议处理、地产和人力资源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检索和合同起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