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与文无关)

为发财,覃某于10月中旬驾车前往崇明相关庙、庵踩点,2023年10月23日凌晨,通过翻墙的方式进入慎修庵,先后对慎修庵内9个功德箱的香火钱实施了盗窃。

港西镇慎修庵报警称,功德箱香火钱被偷。原来,庵内每十天清空一次功德箱内香火钱,这次与之前相比,在香客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香火钱少了一大半。而每个功德箱上,合页镙丝都已松动,明显有盗窃痕迹。

在视频监控几乎全覆盖的情况下,破案当然不是难事。

崇明警方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覃某。

覃某还狡辩称,自己不是偷而是借,“我问菩萨能不能拿功德箱里的钱?”菩萨比“OK”

目前,犯罪嫌疑人覃某涉嫌盗窃罪,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我看到,今天许多人的朋友圈都在转发这则消息。但大家都是简单转发而已,这不由让我想起大约20年前在法律界有一场大争论:寺庙功德箱里的钱财归属。

功德箱的钱到底归谁所有?

《大般涅槃经》中说:“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也就是说按照佛家的制度,寺院僧团共有的财物,即便是方丈主持等人,也无权擅自使用,需要经过僧团全体议事决定才能使用。僧人拿寺院的东西送人情,严格说来都是不允许的。更不用说不是僧人的“俗人”来取用了。

前几天,一则“住持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后被敲诈320万”的视频一经发布,便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议论。人们在谴责这种行为已经违背了佛教的戒律,违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辜负了广大信徒的信任的同时,也在质疑,他是哪里来的320万元巨款?

在民间时常存在这样一种声音:寺庙功德箱里的钱最后都花在哪了?

我们要明确向功德箱捐赠,这是一种无权益捐赠行为,也就是说,向寺庙功德箱中奉献的资金归属于寺庙管理人员及其相关组织,而非个人所有。

虽然寺庙的功德箱受到了信徒们的供养,但是这些钱并不是寺庙随意支配的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寺庙的资产应当由本寺实行“自治、自负盈亏、公开透明”,并且要接受当地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

说起来,我的已故好友刘子平先生生前曾经专门做过“中国僧侣财产继承研究”,这可是个大课题啊。

目前,《民法典》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法人化,为解决宗教财产归属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并未明确宗教财产的界定和归属;2017年新《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明确宗教财产的归属,但并未科学地完成这一任务。

在社会上,有许多关于寺庙乱用香火钱的负面新闻。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寺庙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将收到的香火钱等款项用于其他目的,甚至存在少部分人将收入据为己有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发生,不仅损害了信徒们的利益,还伤害了社会的公信力。

有研究者认为,宗教财产是指宗教组织所享有的全部财产权益,既不是公产,也不是私人意义上的私产。宗教财产首先应当归属于宗教组织所有,就宗教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来说,除宗教组织章程、规章或教义另有规定外,各宗教组织享有独立的宗教财产权。宗教组织内部财产关系则应由宗教组织的章程、规章及教义规定。(仲崇玉:《民法总则》背景下宗教财产的归属,载《法学论坛》2018年第3期)

看来,寺庙的功德钱归属权真不属于菩萨,菩萨就是给个OK也不能拿啊。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