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奢侈品的导购都很“牛”,经常看不起人。张某和妻子孙某十分恩爱,整个孕期张某也一直在照顾孙某。
这天,张某带着妻子来商场吃饭,妻子正在排队上厕所,有三位导购径直插在了孙某的前面,孙某好意提醒让她们排队别插队,结果三名导购竟当众把孙某围了起来给了她一巴掌。
张某看到妻子被别人欺负,迅速跑过来踹了导购一脚。网友热评:这男人真帅!
夫妻恩爱
张某和妻子孙某是在高中认识的,二人是同班同学。孙某长相漂亮成绩优异,是班里的班花,很多人都喜欢她。张某的体育较好,性格也阳光开朗,也很招女孩子喜欢。
二人是同桌,张某有不会的题会经常问孙某,时间一长,二人就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但是高中是不允许早恋的。
有一次两个人下了晚自习之后手牵手去操场遛弯,没想到被迎面而来的教导主任发现了,这一发现可不得了,班主任、年级主任轮番谈话,最后把双方的家长叫到学校来说早恋的事。
张某的父母还好,对于儿子早恋不支持也不反对,只是希望儿子别耽误学习。可是孙某的父母就不同了,他们坚决不同意女儿早恋,女孩子是容易被情绪化的,他们不想自己的女儿因为谈恋爱而考不上好的大学。
无奈之下,孙某只好跟张某提了分手。十年之后,二人阴差阳错地又被身边的朋友介绍相亲,二人都觉得这是缘分,便很快在一起领证结婚了。
二人都十分珍惜这十年后的再次相遇,婚后恩爱有加。后来,孙某怀了二人爱情的结晶。怀了孕的孙某更是被张某宠上了天,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还不让干一点活。
唯独一点,张某不让孙某乱吃东西,像麻辣烫、火锅之类的一概不让吃,只能吃家里做好的干净的饭菜。但是时间长了孙某也受不了了,她想着偶尔开开“荤”也没什么问题。
被导购扇耳光
这天,孙某跟张某说了好半天,才同意来商场吃一次火锅。张某去买奶茶,孙某想先去一次卫生间,可是女卫生间的人太多了,只好排队等着。
就在这时,来了三名导购也要上卫生间,可是她们三不管不顾,互相聊着天就往前走了,丝毫没有要排队的意思。
等了半天的孙某看见不排队的人就非常生气,便对她们说:“那三名导购,这个卫生间要排队,大家都在这等着呢,你们还真好意思直接进去啊。”
那三名导购看有人说自己便停下来了,走向孙某说:“你怎么管这么宽呢,人家都没说话就你说话,就你张嘴了?”
孙某见她们人多势众,自己还是个孕妇,不想节外生枝,就没再说话了。可谁知,那三名导购变本加厉,见孙某不说话了以为自己气势足把她给吓着了,便没完没了。
孙某直接掉头回去去找张某,可那三名导购却把孙某拦了下来。
孙某不想别人碰到她的肚子,只好连连退让。可是得到的,却只有咄咄逼人。
孙某也不再忍让了,便跟她们吵了起来:“你们做个导购牛什么呢?排队是天经地义的事,别人都排了好长时间了,凭什么你们不排?”
其中一名导购听到孙某说这话直接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孙某的脸上。孙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给打懵了,但是为了自己肚中的宝宝,不能跟她们硬碰硬,便急着去找张某。
一脚踹飞
买完奶茶回来的张某正好看见这一幕,便飞奔向自己妻子的方向,一边跑一边说“我看你再动一下她!”,然后飞奔过去踹了刚才给自己妻子巴掌的那名导购一脚,这一脚,直接将那名导购踹飞几米远。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但是那三名导购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在不断地用言语激张某说:“你再打我们让你出不了这个商场的大门!”
本就火气正冲的张某听到这句话更生气了,又拽着那名导购的头发往外拖,倒在地上的导购已经被吓的毫无挣扎的能力了,后来是围观群众进行了劝阻,张某这才停下了手。
另外两名导购扶起倒在地上的导购后便拽着走回了自己的店铺。
对于张某的行为,在场的人都纷纷叫好,称赞他是个好丈夫。他心里也十分愧疚,好不容易带老婆出来吃顿饭,还让老婆被别人打了一耳光。
现下重要的是保胎,经过这么一闹估计妻子已经被吓坏了,他赶忙带着妻子去医院。后来,那三名导购报了警,警察将张某和导购带回了警局做调查。
张某自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是因为导购先打自己的妻子,自己是出于保护妻子和婴儿的目的才打的人,如果不是导购挑事儿自己是绝对不会主动打人的。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觉得张某是防卫过当,因为后续的拖拽头发已经是没有必要再实施的了,飞踹的一脚就已经制止了违法行为。
拒不和解
警方想让两方进行和解,可两方的态度都很强硬:拒不和解。后续警方对女导购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对张某处以十五日的拘留,并处罚款五百元。
该事件也在网络上被曝光,网友纷纷称赞:这丈夫真帅、是个男人都会这么做的、给这位丈夫点赞等等。
也有的人说女导购实在太不是人了,现在许多奢侈店的女导购都觉得自己很牛,如果你的着装不是她们认为能买的起的那类人。
她们就会从上到下打量你并且对你态度还不好,基于网友的热评来看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对于女导购员的培训。
网上的很多人都对警察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女导购插队在先,并且蛮不讲理,出口骂人还动手打一名孕妇,仅仅被行政拘留了五天。
张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才有打人行为的,却被判了十五天,认为这个判决结果不合理。
其实警察的判处是没错的,警方是依据法律,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不管因为什么,你都要受到惩罚。而众多网友是从情理的角度出发,所以才觉得不合理。
身为一个男人,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爱人,这才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担当。
反观如今,许多男人家暴自己的妻子的案例层出不穷,他们这类人把妻子视为自己的一个玩物,高兴了就给好脸色看看,不高兴就又打又骂,实在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干的事。
如果不幸遇到了家暴的事情,不要忍让、不要和解,留存好证据,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以案辩法
一、当众殴打他人犯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本案中,女导购打了孕妇一巴掌,属情节较轻,处以五日的拘留;该孕妇的丈夫进行了多次殴打处以十五日的拘留。
二、女导购的行为算寻衅滋事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导购对孙某进行了拦截辱骂并且有殴打的行为,女导购的行为也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行为。
最后
如果孙某腹中的孩子有什么问题,则该导购的行为肯定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孙某并无大碍,那么该导购的行为就称不上寻衅滋事。
虽然该男子被行政拘留了十五天,但是他一定不后悔,因为他挺身而出保护好了自己的爱人,没有畏畏缩缩。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要选择一个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
不管在任何行业,都要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只有低调,才能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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