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江苏南京,一男子假扮女性与男网友相恋,奔现后对男网友上下其手一顿猥亵,最终被男网友发现其也是个男的,被判刑11个月。

(来源:长城新媒体)

据悉,男子孔某性取向不正常,为了尝到甜甜的恋爱,就冒充女性在网上认识了另一名男子田某。

一段时间后,两人相恋后就约定奔现。

不过,孔某提了个让田某无法拒绝的条件,要求田某开好房间后戴上眼罩等待。

当田某一切准备妥当后,孔某如约而至,并将田某的双手反绑,然后实施了猥亵。

由于太过刺激,孔某不小心发出了声音,田某这才意识到与自己发生关系的竟然是个男的。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也遇到过类似的遭遇,但更多的人表示很变态。

那么从法律上讲,对孔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我国刑法中对于男性与男性之间强迫或者欺骗发生关系没有强奸罪这一说法,这种行为一般按照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

因为强制猥亵罪的被侵害对象不一定是妇女,还有可能是男性等。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孔某就是以冒充女性的方法强制猥亵了田某,此犯罪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最终,田某失去清白,而孔某失去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