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戒毒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贵州省承担戒毒任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戒毒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各界有志于戒毒科学研究、实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志愿者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自成立以来,按照业务范围组织、协调、推动戒毒理论研究活动,承担戒毒工作业务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并传播司法行政戒毒声音。为进一步提升协会在社会面的宣传效应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系统、全体会员及相关设计爱好者征集协会标识(LOGO),要求如下:

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设计要求

(一)标识要突出协会的工作理念与内涵,具有行业特征,兼具思想性、启发性、艺术创造性;

(二)标识要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定位准确,具有较强的识别度和象征意义;

(三)标识要具有灵活性和适用性,可应用于多种场合和载体,如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其他媒介等;

(四)标识设计稿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和立体效果图等设计标准图稿,分辨率300dpi以上,附有作品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等设计说明。

投稿内容

1.标识设计作品(JPG或JPEG文件格式)

2.标识名称及设计说明(不少于300字)

3.设计人基本信息

评选奖励

协会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本次活动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必要时加入大众评审环节,根据评审结果排名,位列第一的入选,并给予一定奖励。

重要声明

1.设计人所提交的作品是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的原创作品。

2.设计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设计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设计人承担责任。

3.设计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4.设计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区域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设计人对其提交的设计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通知要求的,自动丧失应征资格。

7.设计人在创作、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开始设计作品之日起至最终确定标识之日止。

8.设计人提交作品,视为接受协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协会独家所有,协会对设计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9.协会有权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设计人的同意。

10.最终获选的设计作品将成为协会形象标识,未经协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11.凡投稿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一切规定。

12.本通知由协会负责解释。

提交应征作品方式

(一)应征文件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征作品及相应文件电子稿,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贵州省戒毒协会(标识名称)+作者”,投稿邮箱:gzjdxh2020@163.com。

(二)投稿人应及时确认文件是否及时送达并查收,协会对文件投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陈彦霓 18586912230

来源:省戒毒协会

作者:杨智钧

2023年第2254期(总第1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