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卫健委真不够意思,是不是“嫌弃”健桥医院没钱?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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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

今天的话题,有点儿酸!

11月11日至17日,襄阳市卫健委官网连续发布了6条关于健桥医院的卫生行政处罚信息:院长叶有芝、两护士参与贩卖出生医学证明被吊销执业证,叶有芝被罚款3万元,医院被罚款10万元,另有两名医生无证行医被罚款2万元,总罚款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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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乎哉?不多也!

襄阳市卫健委真不够意思,是不是“欺负”健桥医院没钱?

也太小看健桥医院和叶有芝院长了!

就说叶有芝院长吧,她经手贩卖的出生证,涉及北京、山东、四川、甘肃等地,每个9.6万元!

这9.6万元,叶有芝一人要拿走6万。

叶有芝总共拿了多少个“6万”,虽然目前还是未知数,但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大生意”的背后,都是大市场、大商机。

襄阳市卫健委太瞧不起叶有芝了,只罚她3万元,情何以堪?

她贩卖一个出生证,“回扣”就6万元,3万元只是一单“生意”的50%。

见过瞧不起人的,还没有见过如此瞧不起叶院长的。再不济,人家也是健桥医院院长、妇产科首席专家,还是襄阳市的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最美巾帼奋斗者”......承包过科室,创立过医院,也有过“二进宫”的经历。

各位家人,各位老铁,如同被挂上了小黄车,对叶院长的3万元“罚款”,就和9.9元包邮没有任何区别。

这绝对是友情价、良心价,绝对没有坑位费。

还有剑桥医院,被罚款10万元。

10万,对普通老百姓而言,绝对是一笔巨款:对于健桥医院,只等于一单白干了。

襄阳市卫健委不知道吗?人家卖一个9.6万元的出生证“套餐”,四舍五入一下,就抵得上一个10万元的罚款。

太瞧不起这家民营医院了。

如果说,襄阳市卫健委“没出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走”吗?

看看过往的“大手笔”:

卖个豆腐脑,罚1.5万;

卖豆芽赚5元,罚款10万;

土豆卖2元一斤,罚款30万;

洛阳一位大爷批发一三轮车菠菜、青椒,想赚一点碎银子,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11万......

襄阳市卫健委呢?太瞧不起人了。

唉,我也只能说襄阳市卫健委“瞧不起人”,说他们“欺负”健桥医院没钱。

还能说什么呢?

因为,襄阳卫健委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也算有理有据、照章办事。甚至,还是“顶格处罚”。

那些卖豆腐脑、卖豆芽、卖菠菜的被处罚,也“于法有据”。

我们又能说什么?

冷静地思考,对健桥医院罚款10万、对叶有芝院长罚款3万,其实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案情并未弄清楚。

因为,每一张售卖出去的出生证明,尚未未落实到每个嫌疑人的头上,这个处罚决定就出台了。

另一个重点是,襄阳卫健委对健桥医院和叶有芝虽有“处罚”,但没有说“没收非法所得”。

如果,真像网传的那样,罚没数字起码得以“亿”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