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1月21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昆明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 年)》(以下简称《目录清单》),涉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等5类收费项目。

昆明市发展改革委明确,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清理当地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在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布本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清单。《目录清单》将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适时动态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项目收费范围、具体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以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文件为准。

昆明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停车场(库、泊位)收费为:0-30分钟内免费;汽车首半小时0.5-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0.5- 12元;首小时1.5-2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12元/小时;3-36元/次辆。(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为:0-30分钟内免费。0.5-10元/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5元;1-60元/辆次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1.车辆安全服务费:不超过10元/辆,24小时有效。2.客运代理费:6-10%(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1.退票手续费:10-100%2.旅客站务费:0.8元/人次。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普通居民住宅:不超过2000元/户;老旧小区(不含别墅):不超过3800元/户。

住房物业管理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1.38元/平方米·月。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医疗废物处置费:1.固定床位3元/床·日;2.无固定床位的按面积计收;3.其他机构3.72元/千克。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庞继光 实习生:瞿干牛

编辑:杨蓉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

觉得不错,点个

转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