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鄂州人有过这样的体验

在档口买肉、买水果

挑选的时候看着商品色泽鲜明

但回到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

再看却发现并不"养眼"

被“照骗”了

问题出在哪?

原来,是因为“档口”悬挂了

特殊光源的照明灯

这种灯,俗称"生鲜灯"

灯光一照冻肉变鲜肉

肉类、蔬菜在市面上常见的几种光源下所呈现的颜色和新鲜度有所不同。冻肉和新鲜肉在正常光源下有暗灰和粉红之分,但是在色温1800K的生鲜灯照射下,都呈现红润颜色。同样的,颜色开始变黄的青菜,在3000K灯光照射下,立刻显示出鲜嫩的绿色,甚至连干枯感也减少了。

专家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目前市场上的“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

在灯光“美颜”之下
特别是在肉摊买肉
成了一件“碰运气”的事儿~

不过,这种情况

马上就能解决了

12月1日起全面禁用!违者罚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新规施行后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

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食用农产品贮存和运输受托方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

冷光源照明灯具
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
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

对真实色泽感官认知

鄂州已经开始严查

为切实规范全市

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9月起,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

"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监管部门将以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从事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为主要治理对象,全面摸排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存在的“生鲜灯”问题。

此外,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设备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建议尽快更换照明设备。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对食用农产品销售量较大以及群众投诉线索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小编提醒

从12月1日起,大家如还发现

有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

依托灯光,掩盖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及时拨打热线12345、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你有被“生鲜灯”坑过吗?
快放到圈子里
提醒更多人!

来源: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