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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在维修公司厂房过程中受伤,

还没拿到赔偿款,

公司就破产了,

他还能得到赔偿吗?

请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唐某某系某机械公司雇请的厂房维修人员,在一次维修房顶过程中摔伤,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向唐某某赔偿经济损失9万余元。后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于2021年12月裁定宣告公司破产,并依法确认3位债权人的债权金额总计6500余万元。

得知公司破产,唐某某随即向管理人申报该笔债权。管理人经审查后,依照法定程序向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唐某某的债权予以确认。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管理人对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将审查认定情况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异议期内无债权人或债务人对该债权提出异议,亦未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管理人申请本院裁定予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确认。据此,法院裁定确认唐某某的优先债权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