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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

11月24日,记者从市林长办获悉,我市日前发布了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令》,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

逐级压实各方责任。我市践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各级林长、行业部门、经营单位和护林员、网格员的工作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将各方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

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全市所有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烧田埂、烧杂草、野炊、吸烟、燃放鞭炮、上坟烧纸;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制度,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对进山入林路口全面设卡布防,做到“出入必检查、入山必登记、火种必收缴”。

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我市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销号清零”。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我市严格落实值班带班、火情监测、部门会商制度,做到“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培训演练常态开展、火险预警及时发布”,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的“防火墙”。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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