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与人之间需要打交道一样,国与国之间、国家与世界组织之间同样需要维持相应的沟通联系、开展相关合作。为此,在现代国际交往中,各国基本上都会在其他建交国家、国际组织设立相应的驻外使馆、驻外总领馆或者是代表团、代表处。而我国作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作为负责任的世界性大国,自然也少不了在国外派驻必要的外交机构。目前,我国外交部在各建交国家都会依照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以韩国为例,我国在韩国设有“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另外在釜山、光州、济州设有总领事馆。
而除了设立驻外使馆、驻外总领馆外,我国外交部还向部分国际组织派遣了外交代表团或办事处等常驻机构,具体名单分别是“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驻欧盟使团、驻东盟使团、驻非盟使团、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代表处、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处、中国海地贸易发展办事处、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团”。当然了,这些驻外机构的职责、规模都是不同的,其相应的领导职务以及运行方式也有所不同。
例如, 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领导职务设代表一名、副代表两名,其中现任常驻联合国代表是张军、现任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是戴兵和耿爽;而驻欧盟使团、驻东盟使团、驻非盟使团的领导职务都叫“大使”。此外,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领导职务设代表、副代表各一名,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领导职务只设代表一名,常驻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代表处领导职务只设代表一名,中国海地贸易发展办事处、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处领导职务均设常驻代表一名,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团、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领导职务也都只设代表一名。
其中,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驻欧盟使团“特命全权大使”、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代表都是副部级职务。至于其他代表、大使都是标准的正司级职务。
还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世贸组织更侧重于经济贸易领域,因此驻世贸代表(大使)按惯例都是由商务部系统产生。而其他驻外机构的大使、代表则主要来自外交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涉外部门,工作和专业都更加对口。
最后,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外交系统大使(或代表)的级别:从高到低具体可分为4个级别,即副部级大使、正司级大使、三/四级为副司级大使或领事。其实在原先,我国还存在处级大使的情况,但现已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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