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0时30分许,在海港区海港大路与港欣街交叉口,一辆沿港欣街由西向东行驶的晋FS***3号小型面包车,与同向行驶的冀B0****6号二轮电动车发生刮碰,致使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某头部受伤。

接报警后,唐山市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长孟祥福带领民警郝坤、辅警闫世军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发现事故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伤者李某某面部朝下受伤倒地,头部鲜血直流,眼部充血肿胀,地上有大片血迹和呕吐物,伤者已陷入重度昏迷。先期到达的该大队巡逻辅警杨立铁已对现场设置了警戒区域,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由于海港医院120救护车已全部出现场,一时无法赶来。凭借以往的救助经验,孟祥福、郝坤以及路过的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李超,立即翻转李某某身体,使其侧卧,然后清理了其口鼻呕吐物,防止其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导致窒息。并对其头部伤口进行按压止血,等待救护车前来救助。与此同时,另外一名城管队员驾驶车辆与辅警杨立铁一起去海港医院接医护人员来事故现场救助,不多时,120救护车与接医护人员的城管执法车同步到达现场。

现场民辅警、城管执法人员与医护人员合力将伤者抬上了救护车,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救助,目前伤者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王丽 通讯员刘莹

来源:大凤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