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钱,跟可不可以拘留是两码事儿。
案子进入执行,意味着被执行人有一些固定的义务需要履行,翻译一下,就是要配合执行。
“配合执行”下包含了一些具体的事儿。
比如:
1、如实报告财产(包括现在的、此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
2、接受法院的传唤
3、达成和解协议后,自动履行
这种情形在拘留的实践中很常见。
4、配合法院评估、拍卖
比如:约好了要到现场配合评估,结果一进去,两个大汉守着门,并叫嚣
5、配合法院腾房、交付房屋
6、不得擅自处置、损害查封的东西
等等
以上任意一种,没有按照要求做,法院都可以拘留人。最终这些情形在法律上的落脚点,将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履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一下就惋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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