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的危害,相信大家心里都很清楚,酒后人的意识不清醒,发生事故的风险大大增加。然而,仍旧有抱着侥幸心理的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更有人“不知悔改”涉嫌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使被拘留。近日,武穴市梅川派出所查处一起涉嫌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22日中午,49岁的梅川男子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至梅川镇文昌街路段时,被正在查酒驾的梅川派出所民辅警拦下。后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后,民警进一步查实,发现王某曾在2020年5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梅川派出所查获,此次王某属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

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更为严厉的处罚。“遵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家人和所有交通参与者负责”,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来 源:平安武穴

校 对:罗 莹 谢 庆

编 辑: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