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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北京李迈律师团队承办的关于房屋继承纠纷案件,我们收到了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这起案件是由法定继承纠纷引发的一系列纠纷,经过李迈律师团队的综合研判,最终成功让三名被告腾退房屋,保障了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高先生与吴女士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两个女儿分别为高某1与高某2。高先生与张女士在婚内购买了98号房屋,房屋登记在黄先生名下。2008年,张女士去世,2013年12月,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就高先生、高某1继承纠纷一案做出判决,依法判令98号房屋归高先生所有。2014年,98号房屋登记在高先生名下,登记为单独所有。

然而,现在高某1及其妻子与孩子均长期居住、使用98号房屋,这严重打扰了高先生的安宁。在尝试过多次沟通无果后,高先生找到了李迈律师团队来承办该案。经过深入研究和调查,我们发现高某1及其家人并无合法依据居住在98号房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妨害物权或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此,我们向法院提出了高先生对98号房屋享有权利的主张,并要求黄某1及其妻子与孩子按要求予以腾退。

最终,法院根据我们的请求和证据,判定高先生对98号房屋享有权利,认为高某1及其妻子与孩子居住在此并无合法依据。因此,法院判令高某1及其妻子与孩子应按要求予以腾退。这一判决确保了高先生的房屋所有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高先生对李迈律师团队的工作表示认可,并特意赠送锦旗表示感谢。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体现了我们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更彰显了我们对客户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