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是我省老年人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在全省通用,由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规格和样式,并授权各设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制作和印发。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请条件

凡我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免费申请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

办理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身份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不符的,应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一份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于下放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权限的通知(厦思老龄办〔2016〕4号)

2、决定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于下放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权限的通知(厦思老龄办〔2016〕4号)

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各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站、窗口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