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围绕“集聚激活资源要素、探索拓宽模式路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一主题,介绍相关情况。
财政部曾经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在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无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占50%,经营性收入不到5万元的占30%。
集体经济“空壳村”是指一些农村集体经济薄弱、财政亏空的村。业内普遍认为,集体经济“空壳村”有3个显著的基本特征:一是集体资产少;二是无集体创收渠道甚至拖欠外债;三是集体经济实体少甚至没有。且“空壳村”的形成原因多元化,主要与地理环境因素、制度管理因素、人为因素、社会发展因素有关。
因此,各地在推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将清除“空壳村”列入了首要目标。近年来,陕西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空壳村”清零、薄弱村缩减、一般村壮大、集体强村凸现的良好发展局面。
陕西省印发有《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提出立足关中、陕北、陕南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且制定了到2023年底,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基本清除的目标。
同时,陕西省还提出,到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占比降至30%以下,逐步建立组织运行规范化、资产监管信息化、经营管理市场化、收益分配份额化、产权流转顺畅化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不断实现农民集体财产权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清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是各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首要目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对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改造升级过程,需要构建起系统性、常态化的政策支持体系。
陕西各地创新运行机制,盘活资源要素,探索出五种主要发展模式。榆林市榆阳区等地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改良土壤,节余资源,通过自营、租赁、入股、托管等实现规模经营。陕西城中城郊村发展“瓦片经济”,陕南贫困县区发展“社区工厂”、农业地区投资养殖场、设施农业等,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实现固定资产增值。
自2017年起,陕西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全面推开”的思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以来,陕西推动改革成果信息化管理,陕西2969.34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股权信息纳入平台管理。截至2023年 陕西共扶持3642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清除“空壳村”是通过建设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分散的农户凝聚成一个联合体,在做好本土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生态价值挖掘和开发的同时,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使得集约化、规模化和品牌化成为农村经营新模式,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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