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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损失鉴定问题,一直是一个司法难题。今年来,化州市通过“法院+交警+保险”三方联动,实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让老难题有了新解法。
日前,记者从化州法院了解到,该机制推行数月以来,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法院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28.66%。
在以往交通事故解纷实践中,有关损失鉴定的难题,各方有吐不完的苦水。
当事人普遍反映,诉讼鉴定时间长,还要先交钱,诉讼成本高,长期拿不到赔偿,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都很大。保险公司认为,受害人往往指责保险公司“店大欺客”,不愿意相信专业意见。法院则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难在如何计算人身和财产损失,不鉴定难以保证公平公正,启动鉴定又会延长审理周期,质量和效率之间的矛盾难以兼顾。
解决鉴定难,重在出实招。今年3月至5月,化州法院、交警、保险公司就联合推进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达成了共识。化州法院与化州市公安局在征求各方意见后,联合印发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的意见(试行)》在当地实施。
根据该意见,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法院+交警+保险”三方就共同邀请事故当事人到化州交警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如果有需要涉及到鉴定的事项,便在各方监督下,选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人身、财产损失鉴定后,再进行调解。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则通过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司法调解确认书的方式结案;如果调解失败,已经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也可以作为法院下一步的审理依据,不再进行重复鉴定。
不久前,周某、王某夫妇的亲人发生车祸不幸离世,通过化州交警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的法院派驻法官调解,他们仅7天就拿到了80多万元赔偿。他们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满意。
据统计,推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短短几个月,化州交警大队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已接待当事人1500余人次,案件调解成功32件,调解成功总金额约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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