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拟在第六批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任职期满后,继续选派第七批区派驻村第一书记接续开展帮扶工作。为统筹好各类选派力量,根据村情实际和选派干部特点优势,因村精准匹配,充分发挥选派干部最大效能,现以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村居选荐相结合的形式,向全区各单位征集第七批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人选。

区派驻村第一书记岗位

一、选派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征集人数及工作职责

1.征集人数。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委、区人社局、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国资委各5名,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各2名,其他处级单位至少各1名。鼓励与村合作紧密的两新组织推荐。

2.工作职责。区派驻村第一书记要围绕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入推进高质量党建促乡村振兴履职尽责,主要做好“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认真完成“十个一”任务清单。具体职责由区、乡镇街道确定。

三、资格条件

区派驻村第一书记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主要为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

2.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具备1年以上的党龄和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须为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不含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

4.要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或有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者优先;

5.刚入职干部和退休干部不能推荐。

四、待遇保障

第一书记任职期间,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专项工作经费,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所在乡镇街道提供必要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业绩突出、基层认可、群众口碑良好的第一书记,按照一定比例在提拔使用、评定职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选派程序

1.报名。11月27日前,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村居选荐等形式报名,其中个人自荐的,应结合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请推荐;单位推荐的,应选择有丰富工作经验或长期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但相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村居选荐的,可由村居选择已经与其建立起良好对接关系的优秀人选,并由乡镇街道向区委组织部申请。

2.互选。12月初,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将举办“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干部,村党组织书记、网格员代表等现场与第一书记推荐人选进行互选,对符合需求的人选当场签订意向书。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将对意向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再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最终选派名单将报市第一书记联络办备案。

3.履职。12月中下旬,召开全区驻村第一书记动员部署会,全体区派第一书记于2024年1月正式驻村开展工作,任期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责编:王静宇 史骁健

来源: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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