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银行有多奇葩,想必大家也早有所闻:
常常以弱势方出现,要求老百姓让利,也常常以强势方出现,老百姓的钱没了,关银行鸟事!
需要证明你老公是你老公的奇葩事,在不少行政部门多有出现,尤其以银行为罪。
今天便再次看到条似曾相识的新闻:
女子丈夫死后,单位把丈夫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打在了农业银行的账户里,于是女子上门取现,被告知需要拿着有效证明在银行修改了银行卡的取现密码之后,才能正常取用。
但这个有效的相关证明,居委会和派出所又因为相关规定无法开具。
导致“钱虽然是自己的,但同时更是银行的”情况出现。
作为结发夫妻,女子和丈夫当然有结婚证,但巧的是,他们俩人的结婚证是老版的,上面没有显示身份证号,而丈夫因为工作曾迁动互动,导致夫妻俩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因为,银行以无法证明女子的丈夫和死去的丈夫是同一人为由,为了保障死去丈夫的资金安全,暂无法为女子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银行工作人员说:派出所也不能开,居委会也不能开,陷入一个死循环。
言外之意无外乎,银行要证明是合理的,但居委会和派出所按照规定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负主要责任,不是银行不愿给,而是居委会和派出所不给你办。
法律规定不让开或者说不用开的证明,银行理直气壮必须要,就很离谱。
不过幸好女子找了记者,记者一到,银行工作人员就立刻积极了起来,最终用其女儿出生证明上父亲的身份证号,证明了女子的丈夫是女子的丈夫,钱财得以取出。
你瞧,原来不用居委会和派出所开相关证明,也能证明你是你,但记者介入之前,银行人员一定是咬死要某些证明的,否则女子不会百般碰壁却想不到用女儿的出生证明去证明自己丈夫是自己的丈夫。
恰如前两天那个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回回差一步,有得是办法让你来回跑步。
只能说感谢记者。只能说理解银行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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