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上海女子抛弃2岁女儿,与日本男人私奔。丈夫再娶,继母对女儿视如己出。没想到,女儿结婚时她突然出现,竟对女儿说:“我给你买套房,别再跟那清洁工继母来往!”
1998年,女子张某中专毕业,进入一家单位上班。
后来,经人介绍,与工人陈某结婚,次年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小静。
她与丈夫同时上班,日子过得也相对宽裕。谁知,她不甘心过这样的生活。想过更好的生活,尤其是,看周围很多朋友挣得比自己多。
于是,她辞职进入一家外企公司。丈夫为了照顾家庭,依然做普通工人,每月拿600元工资。
随着她在外企公司的耳濡目染,越来越看不上丈夫。
加上她因长相漂亮,在公司里颇受男同事追捧,很大程度满足了她的虚荣心。让她愈发觉得,丈夫配不上自己。
正巧,这时有位日本男人,不顾她已结婚,对她展开猛烈追求。
每天带她吃喝玩乐,她体会到前所未有的乐趣。那是她与丈夫之间,从未有过的感觉。
最终,她抵挡不住男人的诱惑,决心与丈夫离婚。
丈夫不敢置信地问:“为什么?你走了女儿怎么办?”
谁料,她理直气壮地说:“我爱上了别人,我们已在一起了,女儿给你!。”
丈夫气得哆嗦着手,指着她说:“你真是不要脸!出轨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可她对丈夫的话置之不理,坚决要离婚。
无奈,丈夫只能找来双方父母,期待他们能劝回妻子。
谁料,她不堪其扰,直接跟那个男人,私奔去了日本。
她这一去就再没回来,女儿长大一些后,思念母亲。
女儿苦苦哀求,从外公那得到母亲地址,给她写了很多信,却都石沉大海。慢慢地,女儿心灰意冷,放弃了。
而丈夫自从她走后,过了一段消沉的日子。但一想到女儿就振作起来。
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辞职做生意。经过多年努力,生意慢慢有了起色,生活越来越好。
后来,丈夫以她失踪为由,申请离婚,与贤惠顾家的竺女士结婚。
婚后,竺女士对小静视如己出,用心地教导她,俩人处得像亲母女。
转眼23年过去,小静到了结婚的年纪。没想到,在婚礼前夕,她竟突然出现。
小静心软,不计较她这么多年的抛弃,依然愿意叫她一声妈。
可她接下来做的事,让小静愤怒不已,指着她冷冷地说:“赶紧走。”
原来,母女俩一见面,她便顾不上与小静联络感情,立刻提出,要以亲生母亲身份,参加女儿的婚礼。
这要求也无可厚非,可她竟贬低竺女士说:“她跟你爸结婚前,也就是个清洁工,根本不配参加你的婚礼!”
小静愤怒地打断她的话,质问:“你凭什么这么说?”
哪料,她竟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你亲妈!”
小静冷嗤一声说:“那些年,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是竺阿姨在照顾我,你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
看女儿怒目圆睁,她立刻满脸堆笑诱惑说:“我给你买套房,写你的名字,别再和那个清洁工继母来往!”
看她还是不死心,小静对她彻底失望,指着她,冷冷地说:“赶紧走!”
可她的目的没达到,如何罢休,她竟双手插腰,得意地说:“我可是你亲妈,你得给我养老!”
原来,她和男人跑去日本后,虽然,生活富裕,可惜没再生下一儿半女。
眼看老了没人照顾,便想到被自己抛下的女儿。
正好听父母说她要结婚,立刻赶了回来。想行使母亲的权利。然而,她却忘了,自己根本没尽过做母亲的义务。
小静虽对母亲的行为气得跳脚,却也承诺,将来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给她养老金。
有人说小静傻,她母亲抛弃她,她完全可以不管她。
她却说:“母亲毕竟生了我,当还她生育之恩吧。”
张某为追求自己的幸福,抛弃女儿,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是一种失职。
幸而女儿遇到一个好的继母,精心养育她长大。
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责任是不可或缺的。
正如名人所说:责任是一种无法替代的价值。
母亲的责任,不仅是生育孩子,更是陪伴和照顾他们的成长。
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不能忘记所肩负的责任。不以伤害他人为代价,用爱去包容和关怀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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