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根据网络财产查控反馈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妥善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帮企业追回130万元。

B材料公司因工程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给A材料公司,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书并实际履行。施工完毕后B材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之后,A材料公司向临湘法院起诉。临湘法院判决B材料公司限期支付工程款108万元及违约金、利息等。判决生效后,因B材料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2022年6月,A材料公司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临湘法院执行局财产查控室迅速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询并控制被执行人B材料公司银行存款54万余元,并依法发放给申请执行企业A材料公司。因B材料公司无可供执行的材料,临湘法院终结本次执行。

2023年8月,A材料公司得到B材料公司在第三人企业处有到期债权,遂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该案恢复执行。之后,承办法官立即与第三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释法说理,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经充分沟通,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没有异议,将款项73万余元汇入执行专户。

之后,临湘法院与被执行企业B材料公司联系,告知履行义务情况。B材料公司最终主动将剩余款项3万余元汇入执行专户,至此案件得到妥善执结。(通讯员:刘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