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通仔要来教你怎么提前提取强积金~

在香港只要受雇满60天,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相当于提前存养老金,65岁退休后可以取回养老

但是!不用等到65岁,提前提取强积金也是完全可以的!✅

只要你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提早退休,需年满60岁,且声明无意再次受雇或自雇。如果提取之后再次工作,需要重新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2️⃣永久性离开香港,且声明无意作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提供港外居住证明。
3️⃣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永久不适合执行在紧接丧失行为能力前工作的特定工种。
4️⃣患上晚期疾病(癌症等),预期寿命减至12个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并提供证明。
5️⃣小额结余,只在一个强积金计划内存有强积金,且结余部不超过5000港币,申请必须在一次公款后的12个月以上,且声明之后无意工作。
6️⃣死亡,强积金变成遗产一部分。⭕⭕以上声明必须是法定声明。

✅所需文件:

⭕以下两份所有情况都要交
1️⃣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
2️⃣基于永久性地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死亡的理由而申索强积金的表格

⭕以下按个人情况提交
1️⃣基于已达到65岁退休年龄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强积金累算权益的表格
2️⃣提前退休法定声明表格
3️⃣永久离港法定声明表
4️⃣小额结余法定声明表格
5️⃣成员罹患末期疾病的证明书
6️⃣已获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证明文件
7️⃣遗产管理书或遗嘱认证书

怎么做出法定声明:在香港,可以带上香港身份证和声明表格找民政事务总署的监誓员、公证人或太平绅士面前做出法定声明,并让他门在声明上签署。

声明办好后,就可以直接联系参加的强积金信托公司,申请办理提取强积金的手续了。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收到所需文件后,会在30天内支付你所有的强积金存款。提前领强积金的条件比较严格,一定要确定自己的情况符合要求,交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