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事找民警。大家平日里遇到点棘手的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向警察求助,毕竟警方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然而,重庆的王女士却在寻求警方帮助之后,当天就被办案民警拷走,亲人也惨遭辣椒水的毒手,甚至还遭到警棍的殴打!

那么,王女士与办案民警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办案民警是否存在公报私仇的情况呢?

别着急,接着往下看。

时间回到2021年5月,月初王女士和丈夫之间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当时双方因为生活上的琐事产生分歧,进而演变为骂战,两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听着王女士喋喋不休的说出,她的丈夫实在忍受不了,就给了王女士一拳,顺带让王女士住口。

没承想这一拳捅了马蜂窝,王女士愣了三秒后,尖叫一声,挥舞着双手向丈夫的脸抓去。

顿时,二人扭打在一起,家里被弄得一片狼藉,两人都挂了彩。

不一会儿,兴许是打累了,王女士冲着丈夫大声吼了一句,你竟然敢打我,我跟你没完。说完就拿起手机报警。

半小时后,值班民警陈某来到了王女士家里,询问二人报警缘由。

王女士说自己怀疑丈夫李某在外乱搞,要检查她的手机,没想到李某推三阻四,就是不给她看。王女士认为李某心里有鬼,加上李某最近回家时间越来越晚,愈发确定了心中的怀疑。

李某则说,自己这段时间只不过是工作太忙,回家才晚了,自己每次都和王某报备过了,但王某还是无理取闹,搞得他心烦意乱。

两人说罢,又开始指责起对方的不是,大有动手之势。

民警见状,赶忙拉开双方,在做了简单记录并告诉他们后续会找两人到派出所调解后,便离开了。

随后,王女士也收拾衣物,拉着行李箱回到了娘家。

6月13日,王女士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要她去一趟,所里要处理一下她和李某的事情。

当天下午,王女士如约而至,本以为很快会有结果,却没想到,左等右等,迟迟不见李某的踪迹。

一小时后,李某姗姗来迟,王女士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双方自然没谈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不欢而散。

五天后,刚下班的王女士又接到了陈某的电话,对方告知她今晚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王女士一想到李某前几天迟到了那么久,最后啥也没谈成,万一这次李某重蹈覆辙,那只会浪费时间,加上自己累了一天,就没有马上答应陈某的要求。

陈某一听,以为王女士拒不配合,语气不禁加重了几分,并说道别以为你是学法的,知道了点皮毛,就可以为所欲为。

王女士一听,认为对方是在嘲讽自己,侮辱了自己的人格。

挂了陈某电话后,王女士反手就拨打了110投诉电话,据警方记录显示,王女士投诉陈某态度恶劣,处理问题的方式不恰当,需要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八分钟后,区分局向派出所下达了指令,要求出警解决此事。

于是,陈某带着另外三名民警,一块来到了王女士家门口,随即敲了门。

王女士一把门打开,就看到了陈某,顿生反感之心,多次告诉陈某不要进到自己家中。

陈某则说,你和李某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需要传唤你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请你配合警方工作,边说边朝着王女士家里走去。

王女士奋力把门挡住,并大声疾呼,你们这是私闯民宅,是犯法的。

陈某却试图将王女士拉到门外,并喊来其他民警帮忙,一起拽着她往外走。

随后,王女士的母亲听到动静,闻讯赶来,见到女儿被几个人拉扯着,赶忙上前阻止。

陈某见人越来越多,从兜里掏出了辣椒水,并对王母说,你女儿的案子还没了结,我们要带她回所里接受进一步的调查,这是在执行公务,希望你不要妨碍警方办案。

王母哪里顾得了那么多,眼见女儿被戴上手铐,马上就要被带走,朝着陈某就冲了过去,嘴里大喊,快来人啊,警察乱抓人啦,还有没有天理!

面对王某的举动,陈某自知警告无效,便将辣椒水对着王某喷了一下。

猝不及防之下,王母视线受阻,灼烧感充满眼球,双手四处乱抓,并大叫警察打人了。

周围邻居听到动静,探出头来,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陈某铐着王女士,招呼同伴退到了门外。

王父眼见妻女被人欺凌,追到了门口,并质疑陈某为什么平白无故随便抓人,说着就要去拉住女儿。

陈某见王父也是如此顽固不化,掏出辣椒水准备使用。

王父深知这东西的厉害,就和陈某抢了起来,双方拉扯到了一起。

陈某恼羞成怒,掏出警棍朝着王父的大腿敲了几下,王父吃痛,松开了辣椒水喷射器。却没想到,陈某又对着王父喷了几下辣椒水。

随后,趁着王父王母视线受阻的空隙,陈某一行人带着王女士回到了派出所。

当天晚上,根据区分局的指示,王女士一家人被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移交给了另外一处派出所处理。

该派出所在审讯了七八个小时后,对王父王母作出了妨碍公务的立案决定,同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随后将三人放了出来。

王女士事后多次向区分局投诉,陈某存在暴力执法的情况。

但得到的回复均是投诉内容不属实,民警在出警过程中的行为是正当的,是为了保证执法活动的正常推进。

有意思的是,2020年8月末,区分局以王父王母没有犯罪事实为由,越过派出所,直接解除了对王父王母的强制措施。

王女士在得知父母没有犯罪行为后,多次投诉警方存在暴力执法的现象,但均未收到满意答复。

2020年底,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警方传唤自己的行为违法;同时王父王母也提起了诉讼,状告警方违规使用器械。

立案后,法院先后多次开庭,公开审理两起案件。

在审理警方违法传唤王女士一案时,警方辩称,由于王女士和其丈夫李某曾因感情纠纷发生了打架事件,民警接警后,见双方都有外伤,就把该案立为了治安案件。

由于之前对王女士和李某做的笔录存在出入,所以在6月18号那天打算把两人叫到所里,一则重新做份笔录,二则看看能不能给双方调解调解。

民警陈某打了电话,却被王女士以上次已经做过笔录为由拒绝接受调查,随后又接到了王女士的投诉。

在请示了领导后,陈某带着同事来到王女士家里,本打算好好与其沟通,却没想到王女士拒不配合,随后才发生了一系列事情。

无奈,陈某及同事只能使用手铐,对王女士强制传唤。

在审理王父王母诉警方违规使用器械一案时,派出所辩称,在对王女士进行传唤的过程中,遭遇了重重阻碍。

王母不仅情绪异常激动,还大喊大叫,引得左邻右舍纷纷围观,还打到了民警的右眼。陈某多次警告无果,只能对其使用辣椒水进行驱逐。

却没想到,王母反抗更加激烈,不断挥舞双手,朝着民警身上抓去。

陈某手臂多处受伤,衬衣也被抓掉了扣子,执法记录仪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

至于对王父使用警械,派出所则辩称,王父见到妻女被带走,连忙上前阻挠,还试图抢夺陈某手里的辣椒水。

陈某多次警告王父不要妨碍公务无果的情况下,便拿出了警棍,对着王父的腿部敲了两下,随后又使用了辣椒水。

在与王父拉扯的过程中,陈某的右手手指被弄伤、胸前也有抓伤痕迹。

2021年7月,两起案件先后宣判。

对于王父王母一案,法院认为,面对女儿被拷走的情况,王母情绪激动、王父甚至做出抢夺辣椒水的举动,但这些行为尚未达到警方可以使用警械的程度。

因此,法院认定民警使用辣椒水、警棍的行为违法。

对于王女士一案,法院认为,在对王女士传唤时,需要对其出示传唤证,但民警并未照做。

因此,法院认定警方传唤程序不合规定,违法。

判决结果一出,派出所当场选择上诉,但事后区分局就“警方违法传唤并违规使用警械”向王女士一家道歉,并责令派出所撤回上诉。

【律师说法】

警方传唤以及使用警械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本案当中,陈某在对王女士进行传唤的时候,事先并没有取得传唤证书。同时,在王女士家门口,陈某对王女士采取了口头传唤,但是根据上述条款要求,只有面对正在发生的并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察才可以在出示证件后,采取相应的行为。

显然,陈某并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王女士进行传唤,因此,其行为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陈某作为被投诉人,在出警时本应该回避,但其并未遵守,依旧带着其他民警出警,也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 、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本案中,尽管王父王母存在过激行为,但是远未达到上述法条当中的“暴力方法”这一标准。

因此,陈某对王父王母使用警械的执法行为,亦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