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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


据公安部网站28日消息,近年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频发,致使部分当事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立足自身职能,依法侦办查处一大批在信息网络上肆意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今日,公安部公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1、江苏公安机关侦破章某雇佣“网络水军”网暴他人案。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为达到长期控制受害人目的,通过安装定位和窃听设备非法获取受害人隐私信息,通过购买互联网账号、雇佣“水军”团伙传播炒作受害人“不雅”视频、图片和侮辱性文章,利用他人名义向受害人单位邮寄虚假内容举报信,致使受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2023年1月,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章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四川公安机关侦破陈某某犯罪团伙侮辱他人案。四川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接受他人雇佣后,采取曝光隐私信息、电话短信“轰炸”、冒名填写器官捐赠信息、发送虚假内容举报信、线下邮寄花圈纸钱、制作发布丑化图片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患上抑郁,甚至产生自杀倾向。目前,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浙江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诽谤案。浙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为达个人目的,在网上编造传播“某某中学女教师被校领导猥亵”“某某中学校领导生活作风不检点、男女关系混乱”等谣言,引发大量网民传播炒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张某、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江苏公安机关侦破季某某通过网暴手段吸粉引流案。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季某某(网络主播)为吸粉引流、非法牟利,长期恶意辱骂多名其他主播,并多次编造“某主播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诽谤信息,导致相关人员多次发生线下冲突,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季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广西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某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王某某、林某某、唐某、宣某某、黄某某、蒙某等人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在网上多次发布恶意编辑制作的视频帖文,通过电话“轰炸”辱骂多名法官,引发网民炒作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王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江西公安机关侦破胡某甲寻衅滋事案。江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甲因与受害人胡某乙存在宿怨,通过多家网络平台散布胡某乙“村霸占路”“老婆偷人”等诽谤信息,后胡某乙因精神压力过大自杀身亡。目前,胡某甲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山东公安机关侦破宋某某犯罪团伙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山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电商平台发布广告,接单实施“有偿代骂”,对多人以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进行恶意辱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宋某某、姜某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山西公安机关侦破郭某某寻衅滋事案。山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网络主播)为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在直播间持续辱骂、诽谤、恐吓其他网络主播,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广东公安机关查处雷某某侮辱他人案。广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雷某某因与李某某存在矛盾纠纷,为发泄私愤,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关于李某某的图文视频,传播针对李某某的侮辱信息,并在评论区散布李某某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引发网民围观攻击,损害李某某个人名誉。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雷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10、湖南公安机关查处李某某侮辱他人案。湖南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自媒体博主谢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其2岁女儿生活照片和视频后,李某某心生嫉妒,利用PS等技术将谢某女儿照片与动物图像进行恶意拼接,并通过多个网络平台散布传播侮辱性图片和言论,引发网民围观攻击,损害受害人名誉。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公安部网站、中国新闻网

全国法治要闻

“人贩子”余华英,二审当庭认罪

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11月28日,贵州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

二审庭审现场 图源:贵州高院

今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以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人民币九万元。

被告人余华英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不服,向贵州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表示,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现场 图源:贵阳中院

此前一审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一审现场,审判长当庭宣读完判决后问余华英是否要上诉。余华英回答:“量刑太重了,要上诉。”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余华英拐骗儿童时,都由同居的龚显良(目前已身故)陪同,在物色目标后以给儿童“买零食吃”或“一起出去玩耍”的名义,将受害儿童带离监护人视线后控制,匆忙转车带往河北邯郸市乡下进行买卖。

据央视新闻报道,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参加诉讼。杨妞花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她于1995年被余华英拐卖,当时年仅5岁。她归来寻亲时才得知,她被拐后,生父受刺激长期酗酒于1997年去世,母亲在父亲去世后第二年也因精神受到打击过世。父母双亡后,留下年幼的杨妞花姐姐和外婆相依为命。

来源|@长安街知事

暂停签发资格!武汉市卫健委通报

11月28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武汉普仁医院从事代孕、武汉瑞博祥司法鉴定所出具虚假亲子鉴定等问题,我委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进驻涉事医院及鉴定机构开展调查。

目前,已暂停武汉普仁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对该院生育服务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已责成武汉瑞博祥司法鉴定所停止司法鉴定业务,接受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网站截图

来源|@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情况属实!顶格处罚!

11月27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在三亚旅游期间租车被额外收取费用”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在三亚旅游期间租车被额外收取费用”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3年11月26日下午,网传“在三亚旅游期间租车被额外收取费用”的视频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网民反映“哈啰租车”平台合作商家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情况属实,对该公司使用未备案车辆经营、无经营场所及未在服务平台明示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现作出处理如下:

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未备案车辆经营违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

二、取消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资格,不得再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并责令“哈啰租车”“飞猪租车”等8大电商平台全面下架该公司及清退所属车辆。

我市一直以来把维护广大市民游客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下一步,交通、执法、公安等部门将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0898-88667813投诉举报,我市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置,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7日

来源|@三亚发布

法治“湘”声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庹登军被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庹登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三湘风纪

来源 | 湖南法治报综合整理

一审:谭好

二审:李翔

三审:戴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