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帮团》关注了多起预付款消费纠纷,这种“先充值,后消费”的商业模式有利于商家筹集经营资金,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往往暗藏风险。近日,莆田的多位消费者直到舞蹈机构意外关停后,才知道这家机构已经面临了经营困难。

舞蹈机构注销后

仍在低价推销年卡

家长们说,舞蹈机构突然关门,他们想退费却不知道找谁。

九月底莆田水灵子舞蹈机构黄石校区关门后,消费者查询了该机构工商信息,发现其早在9月14日就注销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该机构在8、9、10月份还在以开学季优惠及低价年卡等理由,让家长和消费者持续充值,甚至有多名消费者交了钱之后,一节课都没上过。

学员

年卡还没上完,她又给我推销年卡,说比较划算。

有一批学员是说9月13日交的钱,9月14日营业执照就注销了,这不就等于圈钱跑路嘛,这个行为属于诈骗。

家长

此外,明明机构注销了,但负责人还以中秋国庆放假、老师更换为由延迟开课,直至消息彻底瞒不下去。

据消费者统计,目前涉及的受害者多达几十人

消费者怀疑 “圈钱”后

疑似到泉州开新店

事情发生后,消费者表示,他们发现该机构员工的朋友圈上还宣传泉州水灵子舞蹈机构浮桥校区在11月4日开业的消息。

为讨说法的消费者从莆田赶到了泉州浮桥店,找到了此前莆田水灵子舞蹈机构黄石校区的店长和经营者刘某。他表示,黄石机构已转给了新的负责人

负责人刘某称已转让门店

实际情况遭质疑

记者查询到,已经注销的莆田市荔城区水灵子舞蹈工作室,经营者为刘某,而在9月14日该门店注销后,在同样的地址,又注册了一家莆田市荔城区水灵子舞蹈工作室,经营者为廖某

按照原负责人的说法,这个廖某是新的负责人,但记者在机构门口看到,注册地址已经在重新装修,但店名并不是水灵子舞蹈机构。此外,目前这家机构也被莆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此,莆田市黄石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也无法联系上两位新旧负责人。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原责任人应提前告知消费者机构将进行转让,并且对消费者进行妥善安排。

蔡思斌律师

他除非他上下两家的经营者跟消费者都签署三方确认协议,等于说三方确认债务,合同履行的权利义务,已经交由下家履行,然后消费者也表示同意,这种情况下,上家经营者是可以免除付款的责任,那如果没有达到三方协议,来免除上家责任情况下,上家经营者肯定要对消费者负责,至于上家经营者跟下家经营者所谓的协议,那只是对他们内部有效力,并不能来约束消费者,也不能以此为由来免除消费者的支付责任。

由此可见,原经营者刘某虽然声称转让给了廖某,但未提供协议,也没见公示,甚至廖某的门店都没开业。因此,刘某应该对这些要退款的消费者承担责任。记者也从家长和原店长处得知,当时缴纳的费用都在刘某手上

店长:刘某只是去帮忙开业活动

随后,记者拨打了莆田黄石校区原经营者刘某的电话进行 核实,但依然无法接通。对于有消费者称看到刘某及原店长现身泉州新店,这名原店长表示,只有她自己在泉州的门店上班,刘某与该家机构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从莆田驱车来到泉州该机构,并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店员进行咨询。

通过泉州水灵子机构店员的说法,记者发现莆田黄石校区的原经营者刘某原来是泉州浮桥校区的负责人之一,莆田黄石校区的原店长也在该家机构担任店长,并且换了名字。不过在营业执照注册信息上,泉州水灵子舞蹈机构浮桥校区的登记信息为泉州市鲤城区舞泷珠文化艺术中心,经营者为吴某。因为是个体户,记者查询不到刘某是否为投资人之一。随后,记者也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此,律师表示,目前消费者只能找刘某主张退款,不能要求新机构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蔡思斌律师

因为前经营者是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来进行,他本身就对债务有无限连带责任,后面新的经营机构主体是新的个人,他从表面上,他的个人跟前经营者(刘某)是没有关系的,是不能够要求新的经营机构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如果他在已经知道自己不能够运营的情况下,在倒闭和跑路之前,还大肆招生,大肆收取学费,如果金额比较大,这其实有恶意侵占的故意,就涉嫌刑事犯罪,涉嫌诈骗,消费者也可以聚合当地被欠款的家长,集体向公安报案。

目前,已有部分消费者向警方报案,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帮帮团》也要提醒消费者,预付款消费有风险,应避免大额充值。对于此事,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