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通川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坚持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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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曹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未按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故张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经多次调解,曹某仍以“无能力支付”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再次进行协商,要求曹某履行义务,期间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释法析理,耐心劝诫,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劝其配合执行工作,但曹某始终不屑一顾,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随后,被执行人曹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放低姿态,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立即向亲朋好友筹措全部案款,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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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通川法院将持续保持对“老赖”行为的高压态势,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打击“老赖”措施,构建良好社会风气,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