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记者联系到了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加装遮阳伞和雨伞是不同意的,只要是在路面上执勤的民警,都有权利来进行纠正,具体的我要向领导来请示这个事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车加装雨棚雨伞确实违反了规定。

但画面中,衡阳市有关执法人员的行为应该吗?

有网友表示,执法的初衷是禁止这种行为再次发生。车主不在,你拿着铁棍一顿捅,车主回来还以为是谁在乱搞破坏,回去又再买一个,压根就起不到整治宣传的作用。

既然是整顿电动车加装雨棚雨伞的行为,要做就把事情做好了。单单把车主的雨棚捅破,支撑的骨架还在,危险也没有排除,车主也没有受到教育,反而是加剧了车主对社会安全的担忧。

更有网友表示,执法不能如此的简单粗暴,如果电动车加装雨棚雨伞就要捅雨棚雨伞,那机动车违停,是不是也要把机动车给砸了?

既然电动车加装雨棚雨伞是违规的,一方面就要教育好车主,该罚款罚款,该批判批判,不听劝的,该扣车就扣车。当街用铁棍子捅雨棚算是怎么回事?

另一方面,既然电动车上的雨棚雨伞是违规的,那么谁特地给电动车生产雨棚雨伞,谁在售卖电动车用的雨棚雨伞,不应该也整治整治吗?掐断源头、堵住去路,不比当街捅坏雨棚雨伞要靠谱的多吗?

虽然说,雨棚雨伞并不应该一禁了之,但谁给车主提供给电动车加装雨棚雨伞的材料和服务,就应该重点“照顾”谁。

如此粗暴的执法行为,确实不应该。整治电动车加装雨棚雨伞的行动是好的,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不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