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由蒋中正、罗斯福与邱吉尔所召开的开罗会议,决议要求日本在战后,必须将台湾归还给中国,中国也被认为是当时世界四大强国。这是“台独”与美国干涉势力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

台湾学者认为开罗会议具有三层意义:首先,开罗会议是中国自鸦片战争后,第一次以平等地位参与国际事务的会议,同时也是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参与的国际高峰会议。

其次,开罗会议正式确定中国的大国地位。在中、美、英三国领袖参与的开罗会议,以及随后由美、英、苏三国领袖参与的德黑兰会议,共同确立中、美、英、苏为当时世界四大强国。

最后,开罗会议最重要的成就是三国领袖于会后发表的《开罗宣言》,结束了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日本在中国东北建立的伪政权,而且收复中国自1895年《马关条约》失去的台湾、澎湖,在政治上获得重大的成就。这是《开罗宣言》的历史意义与法律效力。

蒋介石曾说:“东三省与台湾、澎湖岛为已经失去五十年或十二年以上之领土,而能获得美、英共同声明归还我国……此何等大事,何等提案,何等希望,而今竟能发表于三国共同声明之中,实为中外古今所未曾有之外交成功也。”这也正是自1937年全面抗战发生以来,中国军民浴血奋战获取之重大成就。

台湾嘉义大学应用历史系教授吴昆财表示,有心人士声称《开罗宣言》不具国际法效用,根本就是昧于历史事实,不足采信,好事者更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