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通常没有“营运外观”,车身外观与普通社会车辆无明显区别。

网约车外观与社会车辆无异

根据网约车有关法律规定,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承揽乘客,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或者站点候客

▲巡游车、网约车对比

网约车“违法揽客”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取得“双证”的深圳网约车

取得“双证”的深圳网约车(深圳网约车“人证”“车证”俱全),如实施巡游揽客或者变相巡游揽客的,或者使用巡游车通道、候客区等巡游车营运设施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约车驾驶员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

典型案例

今年9月21日,执法支队机场大队在机场片区检查一辆粤B号牌网约车时,发现此车该趟行程无订单。经查,乘客准备前往东莞厚街,被一名拉客男子带到这辆小轿车,需向司机支付150元车费。司机殷某承认乘客的说法,经查,该车与司机殷某均已取得网约车相关营运证件。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司机殷某涉嫌实施了网约车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执法人员对殷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000元罚款。

取得“双证”的异地网约车

取得“双证”的异地网约车(如东莞、惠州等异地网约车“人证”“车证”俱全),如在深圳实施巡游揽客违法行为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该网约车驾驶员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扣押车辆和营运设施

典型案例

今年1月7日,执法支队机场大队联合交警在机场片区检查一辆粤L号牌惠州网约车时,发现此车该趟行程无订单。经查,乘客准备前往东莞凤岗,被一名拉客男子搭讪,最终谈好150元车费后被陌生男子带上该车。司机赵某承认乘客的说法,经查,该车与司机赵某均已取得惠州市网约车相关营运证件。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司机赵某涉嫌实施了异地网约车在本市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司机赵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5000元罚款。

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