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着没意思,想要跳楼,但跳楼时又害怕”

“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所以想扔砖头砸死人,砸到谁算谁,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执行死刑。”

在这起“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中,

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

嫌疑人周某如是表示。

从周某的供述来看,他清楚的知道楼下人流密度大,也清楚的知道高空抛物的危险程度,更明白无误的清楚后果。

甚至,他本人还是在听到尖叫声,确认砸死人后,才去派出所投的案。

即使到了法庭,他依然非常平静,明确表示“希望安乐死”。

案件的具体经过是怎么一回事?

可能很多网友还不太清楚。

这里简单梳理一下,

据媒体此前报道,

这起高空抛物致死案发生在今年6月22日的吉林长春,准确说是长春红旗街的万达广场商业街。

据受害女子小娄的姐姐介绍,小娄今年28岁,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北京,现在在北京一家国企从事法务工作。事发前已经准备结婚。

姐姐表示,6月22日由于是端午小长假的第1天,妹妹便从北京赶来看望高中同学,和高中同学聚会后,她们住进了万达广场附近的一家民宿内。

当晚10点半,

妹妹到公寓楼下的小吃街买东西。

然而悲剧此刻发生了,

出门不过几分钟时间,

小娄便已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从现场目击者的介绍来看,

三块砖头从天而降:一块落在了她的右后方,一块落在了她的左后方,最后一块则砸到了她的头部上。

正是这最后一块砖头,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就差半步,如果她不回头往前走,那也就砸不到她了”

“听到我妹妹出事了,我们一家人像疯了一样,我父母都快70岁了,一直哭一直哭,我妹妹从小就很懂事,很优秀,和家里人感情都很好,真的令人难以接受”

而悲剧的始作俑者正是居住在32楼的江西籍男子周某。

值得注意的是,

周某不是第一次作案,事发5天前,刚刚来到长春的周某便曾向地面扔下可乐瓶,差一点便砸中一名女子小谢的头部。

32楼,这样的高度,不要说可乐瓶了,就是一块鸡蛋皮,砸中头部也可以要了人的命。

这名女子小谢几乎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只不过当时警方没有查到他。

而这一次,

当他在楼上听到尖叫声,得知自己已经达成目的后,他便立刻向警方投案。

如果说高空抛物致死本身已经极其恶劣,

那么嫌疑人周某和他家属的态度就更加令人愤慨。

很多高空抛物案件中,

作案人要么是不清楚后果,

要么就是情绪冲动,

但周某显然不是如此,他很清楚后果,他当时的情绪也非常平静。

也就是说他单纯就是在报复社会,

他本人也承认这一点。

再说周某的家属,

他们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歉意。

面对受害者的质问,

周某家属的理由是周某患有精神疾病,

还煞有介事的拿出了以往的一份精神病鉴定证明。

精神病,

杀人犯,

这两个词结合在一起,相信懂得都懂。

当然,这一次的周某想要以此逃脱罪责是不可能的。

警方的鉴定证书明白无误的显示,

周某精神完全正常,他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到此案件已经完全清楚,

最后就是一个怎么判的问题了。

检方的建议就是死刑,

这一次明确给出了死刑的建议,

原因很简单,因为周某虽然投案,但他并无任何悔意,而且他的主观恶意极大,因为他选定的是不特定的人群来作为目标进行攻击,且明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这也是最不能容忍的。

最后说上两句:

你自己要走就走,

干嘛还要伤及无辜呢?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