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近日

茂名警方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件

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01

砸窗盗窃,抓!

“警察同志,我的车玻璃让人给砸了,车内的现金6000多元被盗了。”最近,化州城区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反映其辆窗户被砸,车内财物被盗。办案民警通过对化州城区近期发生的类似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循线追踪,经过走访摸排,成功锁定嫌疑人身份。11月23日,民警在城区某酒店公寓内成功将陈某祖、黄某华抓获归案。经查,今年11月份以来,该二人在化州城区疯狂作案12起,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通过民警积极追赃挽损,已追回用赃款购买的二手本田小汽车1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02

团伙作案,抓!

11月6日凌晨,高州市公安局大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靠在家门口的摩托车被盗。接报后,大坡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通过调查,民警发现作案的是三名年轻男子,锁定嫌疑人身份后,于当日中午11时许,在辖区大坡镇抓获嫌疑人黄某煜、李某强、张某昊。黄某煜等三名嫌疑人均对其涉嫌盗窃摩托车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被盗的摩托车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盗窃车辆,抓!

近日,群众将一面写有“神速破窃案 雄风扬警威”的锦旗送到电白坡心派出所,感谢该所民辅警及时破案帮其挽回损失。11月6日上午,坡心派出所接到成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高永停车场门口路边的一辆小型面包车不见了,经调查,发现车辆是被一名男子盗去。接警后,警力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案件进行研判分析,成功锁定吴某生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10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生抓获。‍

04

入室盗窃,抓!

近日,化州市公安局快速侦破一宗入室盗窃案,陈某婷因涉嫌入室盗窃落入法网,当场被扣押赃款人民币14000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茂名警方

将持续保持对各类侵财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

发现一起 打击一起

切实守护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

在此

公安机关正告不法分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切勿心存侥幸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茂名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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