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开始对未办理《通行证》进入城区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重、中型货车)实施电子监控抓拍处罚。

这里说的禁行车辆类型是重、中型货车(3轴含3轴以上)。石楼交警对进入城区主干道3处卡口(东征广场、王府、石楼小镇)无《通行证》或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在定点、流动巡逻查处的基础上,利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处罚。

货运车辆通行时间是晚23时至次日凌晨6时。限行车辆因企业生产、居民生活、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等原因确需在限行时段、限行道路内通行的,应当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限行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截至目前,石楼大队8天时间使用电子设备查处闯禁行货运车辆79辆,极大地缓解了城区交通堵塞压力,消除了因货车通行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