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群、刘珍瑜提起公诉。

王群涉嫌受贿案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珍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

日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常委、州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州长刘珍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珍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珍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消息,王群于2023年4月2日,被查;9月21日,被“双开”; 10月12日,被逮捕。

刘珍瑜于2023年3月31日,被查;9月22日,被“双开”;10月12日,被逮捕。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

编辑/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