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药高新区法院在前期充分调研、积极筹备的基础上,指导临时管理人顺利召开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集中管辖以来,在市中院大力关心支持和我院党组周密指导部署下,商事审判团队坚持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效果为导向,将泰凌公司这类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挽救价值的大健康企业纳入预重整范畴,积极探索创新,以期实现优化资源合理配置,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助力企业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理想效果。

作为全市首例医药企业预重整案件,我院受理后依法指定临时管理人,迅速开展资产核查、评估审计、债权申报审核等工作,并引导临时管理人拓宽视野,积极寻找意向投资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广大债权人认真听取了临时管理人通报的前期职务履行、债权申报审查、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情况,并顺利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方案,为下一步推进重整工作乃至实现最终重整成功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知重负重,唯实唯勤。我院将努力探索总结预重整审理经验,努力打造涉大健康产业企业清算、重整特色模式,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能力水平,推动全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优化大健康产业营商环境积极贡献高新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