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36计

偷盗女朋友钱财绝对不是其中一计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这起“别具一格”的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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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本是一种美好的情感,男女朋友之间亦是互相信任、相互依靠,但最近小谭却被爱情“狠狠割了一刀”。

案情简介

小谭与蓝某龙相识相恋,蓝某龙平日里做建筑工人,有一定的收入。随着相互了解的加深,两人的感情也得到了家人的认可,如果不出意外,两人就会结成夫妻组成一个小家庭。但意外才是生活的常态。

今年3月,小谭无意中向蓝某龙透露了谭父的存折密码仍是原始密码。没想到蓝某龙听后竟心生邪念,偷走了谭父的存折,先后两次共取出现金2800元。取走现金后,蓝某龙还偷偷把存折放回原处。

且在同一时期内,蓝某龙还背着小谭用她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新的微信号,并绑定小谭的银行卡。蓝某龙先后两次从该银行卡中转走1800元。

庭审经过

案发后,蓝某龙的家人主动赔偿小谭一家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不过,蓝某龙与小谭两个人的感情之路也走到了终点。

11月28日上午,上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蓝某龙盗窃一案,庭审过程中,蓝某龙对自己所犯下的盗窃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悔罪态度比较好。但世上终无后悔药,蓝某龙终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当天,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处蓝某龙有期徒刑7个月。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蓝某龙盗窃数额共计4600元,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且蓝某龙先后4次盗窃小谭及谭父的钱款,属于“多次盗窃”行为,且蓝某龙之前已有盗窃被判刑的前科,故而对其判处有期徒刑。蓝某龙私自盗取谭父的存折领取现金,私自通过微信账号绑定小谭的银行卡并从中转账给自己,均符合“盗窃罪”的盗窃财物行为,至于蓝某龙与小谭系男女朋友关系不影响该罪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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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by 周群、陈相

初审 by 陈燕

复审 by 韦姗婷

终审 by 李敬雨

上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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