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丧心病狂了!

某男子前往华山自杀,却抢劫、强奸单身前来游玩的花季女子,该女子不幸遇害。

27岁,本该是花一般的年纪。

然而,女孩儿却因为一次外出旅游放松,被无辜杀害,美好的一生就在27岁时停摆。

男子到底是意图不轨?还是精神疾病?竟让他对陌生女子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

2019年7月,家住深圳市坪山区的彭女士,在前往陕西省华山风景区游玩时失踪,后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彭女士已经不幸遇害。

女孩失踪后到底遭遇了什么?

女孩工作压力,独自游玩华山

彭女士,时年27岁,家住深圳,出生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彭女士从小活泼好动,善良单纯,成绩又好,长得又好看,因此彭女士自小都是父母、老师、同学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彭女士在努力之下,如愿考上了理想了的大学,并且,在大学毕业之后,彭女士在深圳找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但工作压力特别大。

与此同时,彭女士又遇到了一生的挚爱,她的男友郭某。

彭女士非常满意自己幸福的家庭和工作,她原本以为自己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工作几年之后,由于工作压力太大,又即将和男友郭某步入婚姻的殿堂,彭女士和父母、男友商量之后,选择辞掉了这份工作,并在不久之后选择了一份更加轻松、自由,能够兼顾家庭的工作。

也趁着刚刚辞职,新工作还没入职之前的一点时间,彭女士打算独自去华山和西安游玩放松心情。

7月16日早上7时左右,彭女士从广州出发,坐高铁前往华山。

当天下午3时许,彭女士到达了华山北站。

到达当天,彭女士还给男友发了语音报平安,并计划坐大巴前往预订的华山民宿。

坐了一个多小时大巴,彭女士在16日下午4时左右到达并入住了民宿,并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向男友郭先生报了平安。

并且,彭女士在视频中告诉男友,在安顿好之后,她打算去华山仙峪景区游玩。

下午5时左右,彭女士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便出发前往仙峪景区。

据景区工作人员介绍,仙峪景区平时都是晚上6点就会关闭,关闭后不允许任何游客再上山,但如果有没有及时返回的游客,在下班后下山,工作人员会给对方开门。

而彭女士前往仙峪景区时,距离景区关门只剩下一个小时。

安全起见,彭女士在微信上给男友郭先生发送了自己的定位和景区的视频。

之后,彭女士便一个人趁着落日上了山。

就在郭先生放下心中对女友的担忧之后不久,彭女士却无故失踪,郭先生完全没有预料到,两人从此以后便将阴阳两隔。

女子神秘失踪,死前发出奇怪朋友圈

彭女士前往仙峪景区之后,不知道遇到了什么。

据彭女士的男友郭先生介绍,当天晚上9点半,他看到女友发了条朋友圈状态,上面称:“手机掉沟里了,幸好有几个好心人帮忙。明天修好回复。”

状态的配图是一个手机空白页的截图,并且截图上有一串神秘数字“26824444”

据郭先生介绍,在看到彭女士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郭先生非常不解,出于对女友人身安全的担心,郭先生打电话联系彭女士,准备询问对方的情况,但彭女士手机显示关机状态。

之后的两天时间,郭先生不停地给女友打电话,但一直没有联系上对方。

刚开始的时候,郭先生还以为彭女士的手机出现了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先生心中的不安却越来越浓。

女孩儿订民宿后失踪,老板48小时后报警

7月16日下午4点,彭女士入住了华山脚下的一处民宿。

据民宿老板介绍,当天下午,彭女士正常入住民宿,并没有任何奇怪之处。

下午5点左右,彭女士下楼,并询问现在是否来得及前往华山仙峪景区游玩。

民宿老板当时回应彭女士称,仙峪景区6点关门,现在去时间有点紧张。于是老板建议彭女士打车过去。

彭女士感谢之后,在店里买了瓶矿泉水,便匆匆离开出了门。

当天晚上,彭女士并没有返回民宿。

第二天中午,民宿老板前去催促彭女士退房,却发现彭女士并不在房间,而彭女士的行李还在房间当中。

老板虽然感觉很是蹊跷,但是并没有立马报警。

离开整整两天后,彭小姐还没有回到民宿。

此时距离彭女士失踪已经超过了48小时,民宿老板感觉到事情不妙,正常情况下,仙峪景区最多一天就能逛完,但彭女士至今未归,其中肯定是出现了什么意外。

同时,按照民宿入住的有关规定,民宿老板选择了报警。

民宿老板报警之后,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到了民宿并向老板了解情况。警方查看了彭女士入住的房间,房间里有她个人的行李和一张高铁票。

但彭女士本人和手机并没有发现。

嫌疑人自首,死者遗体找到

在彭女士的男友郭先生和民宿老板报警之后,警方对景区进行了拉网式搜索,但并没有找到彭女士。

然而,就在次日,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报,其辖区28岁男子杨某投案自首,并且其声称,前几天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杨某抢走该女子手机等财物并将其杀害。

接到自首后,华山景区所属的华阴市公安局立即会同景区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在景区进行排查。

经犯罪嫌疑人杨某交代,他在杀害该女子后,将其尸体藏匿在了景区一处隐蔽的洞穴之中。

根据杨某的交代,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一具女尸。

此时的女尸,身上的财物已经全部被拿走,同时身上的背包也消失不见。

之后,女孩遗体被送往法医检验。经过检验,遗体正是失踪多日的彭女士。

随后,华阴市玉泉派出所通知彭女士家属。

据法医检测发现,彭女士遇害时间在7月16日晚上8点左右,死因系颈部机械性窒息而亡,同时其下身有被侵犯过的痕迹。

由此可以断定,凶手不仅对彭女士实施了强奸行为,并且还将其残忍杀害。

朋友圈动态在死亡后发出,神秘数字或为凶手所发

据郭先生分析,虽然彭女士死前发出的最后一个朋友圈动态和平时的口吻很像,但时间完全对不上,其推测可能是凶手借用彭女士的身份发布。

根据家属辨认,该动态的截图是在当天下午2点多发生的,之后彭女士在当天晚上8点过遇害,然而,该动态却在当天晚上9点过发出。

再结合动态内容,由此推测,凶手在杀害彭女士之后,为了掩饰彭女士死亡的真相,用彭女士的手机发出一条迷惑动态。

检察院以四罪公诉,法院最终判决其死刑

经过警方的调查和搜集证据,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提起公诉。

杨某的辩护律师对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反驳,并声称杨某自小患有精神疾病。

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确认了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以案释法】

凶手竟然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抢劫、强奸、杀害花季少女,精神疾病不是其动手的理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最终都必然逃不过法律的追究。

一、杨某构成抢劫罪

杨某在强奸彭女士之后,还使用暴力等手段抢走彭女士手机、背包等财物,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杨某不仅强奸杀害彭女士,还在杀害彭女士之后拿走彭女士的财物,虽然此时彭女士不知情,但是此时彭女士已经失去了意识,杨某能够拿走彭女士的财物是在对其使用强奸、掐脖等暴力手段之后进行的。

同时其一开始便具有抢劫财物的主观故意,因此应当以抢劫罪论处,而不是盗窃罪。

二、杨某构成强奸罪

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属于强奸罪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案中,杨某使用暴力使得彭女士失去反抗意识,再对彭女士实施强奸,情节恶劣,构成强奸罪。

三、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客观上必须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或者死亡的可能性,主观上必须要有杀害他人的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杨某掐住彭女士脖子,使其窒息而亡,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主客观在故意杀人罪上相一致,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某同时触犯多罪,按照数罪并罚原则,最终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等合情合理。

最后,小编想说,现在正处于暑期,正是旅游高峰,我们更应该重视出行安全,尤其在山区、水边等较为偏僻的景区,尽量避免独自前往。特别是单身女性,最好结伴旅游,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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