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吉林市丰满区景苑路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事宜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及地点:位于丰满区石井街道,东至化大中街、西至石厂街、南至项目用地、北至龙丰铁路用地。

二、房屋征收主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七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

七、吉林市丰满区景苑路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11月29日,记者从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了解到,从12月1日开始,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以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这也就意味着,专门用来给生鲜食用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被形象地称为“生鲜灯”的照明设施将退市

执法人员走进各大农产品市场进行宣传,印发宣传材料2500份,发放给市场经营者,并详细向其说明“生鲜灯”即将禁止使用的情况。

据了解,多年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特殊的灯具,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或在光源外加鲜艳灯罩,使销售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看起来色泽亮丽、更加美观。最为常见使用“生鲜灯”的是鲜肉摊上的红灯光,蔬菜水果摊上的白光和绿色灯光等。这些“生鲜灯”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为挑选购买物品增加难度。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从12月1日起,“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

待《办法》施行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监督执法,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田处长说,目前,他们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尽最大能力让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了解为什么禁用“生鲜灯”,并自行整改。待《办法》实施后,他们也会第一时间,对管辖内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办法》要求,确保销售过程合法合规,保障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办法》施行后,如果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