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促善治,11月23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决定》突出福建特色,聚焦痛点堵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南安市人大代表、企业家郑友套的意见就被吸纳其中

此次《决定》亮点颇多,包括支持企业公平竞争、规范行政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 ,将我 省在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有益探索和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的条例修正案,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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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有哪些权益需要加强保护? 企业家最有发言权。 因此在《决定》通过前,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南安企业家郑友套提出的意见建议就被吸纳了。

南安市人大代表

福建省诺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友套

我的建议是,银行工作人员为不同体制企业办理贷款的尽职免责条件要保持一致,这样可以缓解民营企业贷款贵、门槛高的问题,促进国企和民企享受同等授信条件。

郑友套在商海沉浮多年,深知贷款难是横亘在民营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一道难题,只有让国企和民企享有同等授信条件,民营企业才能获得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此次建议被采纳,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让郑友套深感荣幸、备受鼓舞。

南安市人大代表

福建省诺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友套

很高兴这次人大立法听取吸纳了我的意见,条例的出台,很好地保护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给企业吃了定心丸,让企业家可以实实在在、心无旁骛地办实业。

记者:颜思莲 黄加洪

部分图片来源:东南网

编辑:林珍妮

审核:唐莉洪 尤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