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城镇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滕发改字【2023】37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如下:

1.普通居民用户:

2.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暖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

3.根据发改局《关于延续执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4.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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