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关注文玩话题的朋友一定听说过盘串儿、盘核桃、盘葫芦...所谓的“盘”就是耐心、仔细、不断地打磨,使得文玩产品的光泽、色泽变得更加明艳油润,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但,你听说过“盘”企业的吗?没错,人民法院就有这项“盘活”破产企业的技术!联合地方政府,调动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等各方力量,激发有限经济要素的最大效益能力,以能动司法助力危困民企重整重生。

本栏目,聚焦辖区内重整成功的地方房地产企业、重点企业、上市企业、退市企业典型案例,拆解分析重整流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附上全流程履职分工图表,以供有关部门和其他危困企业参考借鉴。为进一步激活释放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地方重点企业重整脱困

“驻马店智慧”

近年来,国家逐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与升级产业结构,地方重点传统企业受制于历史包袱、经营惯性等原因,“船大难掉头”,未能及时调整经营战略,纷纷陷入经营和债务困境,成为影响区域金融环境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风险源。

地方重点企业承载着当地百姓就业、社会经济发展等重任,重整成效要考虑方方面面因素,如何让困境企业重整行装再出发,并巧妙平衡好企业脱困重生与广大债权人利益保护,尽可能提高债权受偿比例,考验着地方政府治理水平与法院能动司法能力。驻马店中院以地方支柱企业骏化集团重整为例,对骏化集团企业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挖掘案件难点痛点,创新提出重整化解举措,为其他地区重点企业重整贡献了驻马店智慧

一、重点企业的“前世”与“今生”

(一)“前世”

骏化集团系公司简介

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骏化集团系公司”)是一家主要以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大型化工类企业,其前身是始建于1967年的驻马店化肥厂,通过近60年的不断发展及多次改制成为省内百强企业及驻马店市龙头支柱企业和纳税大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共11家,员工将近3000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投资决策失误及市场大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1年底陷入困境,对外负债总额近200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超过300%。

(二)“今生”——

破产重整程序阶段

为有效化解骏化集团系公司债务风险,2022年3月17日,驻马店市政府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成立专项协调联动工作组。2022年3月18日、4月25日,驻马店中院裁定受理骏化集团、骏化股份等3家公司重整。2022年6月20日,驻马店中院裁定骏化集团等12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3年6月21日,驻马店中院裁定批准骏化集团系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历时17个月,2023年8月16日,骏化股份作为重整后运营主体正式揭牌。

二、重点企业重整困难重重,

难在哪儿?

(一)调查难,财务状况不清,核实难度较大

企业破产重整关键是要准确调查资产负债情况,摸清企业真实底数,以科学制定重整方案。由于公司历史时间长,经营管理粗放,人员流动频繁,账务记载失真、档案资料欠缺等问题普遍,公司负债、资产及经营数据不准确,导致实际负债并未全部揭露、资产价值严重缩水。此外,骏化集团下属公司之间存在大量资金往来,资料欠缺难以对应查证,对重整审计与评估工作带来重大挑战。

(二)管理乱,经营管理混乱,决策机制失灵

重整受理后,公司继续经营与否、如何维持经营等直接关系到重整的价值及重整程序的推进。骏化集团系公司主营化工类产品,机器设备连轴开工,对安全生产要求非常高,一旦停工检修再启动损失巨大。随着公司逐步陷入债务困境,公司管理层疲于应付资金周转及应诉等非经营性工作,生产管理、决策及监督机制基本失去作用,如继续维持过去的粗放管理模式,安全生产风险将无法杜绝。

(三)分歧大,偿债资源有限,各方冲突激烈

公司进入重整时,银行账户可用资金不足2000万元,其余资产基本处于冻结受限状态,用于维持职工工资尚显不足,偿债资源十分有限。同时,金融机构、供应商、采购方、施工单位等千余名债权人的诉求不一、不满情绪强烈,出现多次围堵厂区情况,并对偿债方式、期限等提出多种要求,债权人诉求众口难调。

(四)包袱重,历史问题遗留,情况错综复杂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持续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拖欠市政水费电费、不公允交易、关联方占用资金、项目保交楼、厂中厂、职工集资、瑕疵资产处置等一系列问题,时间长、情况复杂,处置不当、不及时均可能造成重大社会稳定难题,严重阻碍整体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多措并举,全面施策,

实现多方共赢

(一)发挥府院机制,强力保障重整程序推进

骏化集团重整受理之初,驻马店中院立即对接市委、市政府,由市政府成立司法重整协调工作组,通过府院间的高频互动,实现能动司法与行政协调同频共振,为骏化集团系公司重整创造良好的稳定环境,重整期间未发生恶性涉访事件,企业厂区秩序井然。依托市政府的行政协调作用,有效解决了重整程序中企业能源保障、房产权证办理、应急事件处置等专项疑难、历史包袱问题。府院共同加强与央企股东中国中化的沟通,深化央地合作关系,协调金融机构凝聚共识,促成重整方案得到支持。

(二)践行能动司法,打通司法重整“中梗阻”

一是指导建立严谨的债审机制,驻马店中院指导管理人充分利用重整信息网络平台优势,设计数据化、流程化的债审流程,建立业务、财务、审计及法律的四级审查机制,有效解决企业档案资料不足难题。二是实质合并重整一揽子解决问题,骏化集团系公司涉及主体众多、资产分散于多个地区,在省高院的支持指导下适用实质合并重整,统筹化解跨区域公司债务难题,使各地债权人得以在统一程序中公平受偿。三是因势利导发挥重整程序灵活性,不囿于常规,大胆挑战创新,积极回应债权人之关切,延长重整计划表决期限40天,满足金融债权人延长表决期限的普遍诉求,充分保障大型金融机构表决权的行使。优先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现场走访调查、部门数据调档等多种方式,明确欠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解决民生问题。

(三)央企赋能托管,全面激活企业自身动能

充分发挥骏化集团央企股东优势,依法赋予中化经营团队托管权,并允许骏化集团继续营业,确保公司运转畅通安全生产。在资源支持上,作为主要债权人的央企股东支持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自愿选择将债权转为股权,显著降低企业偿债压力,也为其他出资人、债权人做出担当表率;在经营管理上,依托央企先进经验,得以精准剥离落后产能、大幅优化产品工艺流程、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当期即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全年实现高达11.2亿元经营性盈利,为司法重整的全面完成和企业脱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企业自行重整,充分挖潜中化资源禀赋

地方重点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当中一般就有熟悉企业经营及投资的机构。基于中国中化是骏化集团系公司主要债权人,又是化工行业的“领头羊”,在与广大债权人充分沟通后,骏化集团系公司重整未采取常规的投资人招募方式,研究决定走债务人自行重整还债、债权人自愿选择转股的模式,由债权人当家做主、转为股东,实现债权人与企业利益共享,从而充分挖潜各方面资源禀赋。经过最终债权人的选择,以中国中化为代表的三方债权人自愿选择转股的方式成为重整后公司的股东,使骏化集团从一家民营实际控股的企业转变为央企控股、省市国资参股的国有企业。

(五)创新偿债方式,兼顾债权利益与企业发展

重整计划以债权全额清偿作为方案制定大方向,向债权人提供了现金偿付、债转股、展期清偿、超长期债权及偿债激励偿付等综合性偿债方式,供债权人自行组合搭配。其中,现金偿付安排,对一定额度的小额债权短期全额清偿,保护了为数众多、债权金额不大但对产业链维持至关重要的经营性债权人;展期清偿安排,在合理期限内展期降息,明确分期还款安排,使债权人可以在预期内实现债权受偿;债转股清偿安排,使看好企业未来发展的债权人得以转换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解决了重整后公司的信任危机、股东构成及产业持续良性发展问题;超长期债权清偿安排,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使该部分债权在不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远期全额清偿,并兼顾了重整后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健康;同时,对于债权金额较大、希望快速收回债权并自愿折让债权的,又创新设计激励清偿措施,达到债权利益保护及重整减负双重目标。

骏化集团系公司的重整成功在驻马店中院司法审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对地方重点企业市场化、法治化挽救的示范性效果,体现了司法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持,为妥善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及救企纾困提供了有益参考。

骏化集团等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全流程分工图

地方大型重整案件取得成功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协作、相向奔赴,需要政府的支持、法院的担当、管理人的尽职、债务人的努力,以及所有债权人及职工的理解,缺一不可。按照骏化集团系公司出现风险后推进重整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对政府、法院、管理人与债务人等四方角色的职能及分工进行全面梳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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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驻马店中院

审 核:李会军

编 辑:赵鹏博、张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