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一批涉企执行案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欢迎广大群众拨打以下电话,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监督失信被执行人消费和经营行为。

悬赏

曝光台

被执行人:唐国新

身份证号:44052719691229****

户籍地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塘路5号金花苑小区B栋3单元302号房

执行标的:2772.91万余元

被执行人:唐国才

身份证号:44052719650921****

户籍地 :广西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人民路21号金源太阳城朝阳苑10栋1单元3-A

执行标的:2585.8万余元

被执行人:申启云

身份证号:43052119630328****

户籍地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同心村委731号

执行案号:(2021)桂0304执2404号

执行标的:693.6万余元

被执行人:李锡璇

身份证号:45030419731209****

户籍地 :广西象山区净瓶路6号69栋2单元602室

执行案号:(2020)桂0304执1283号

执行标的:2308.61万余元

被执行人:陈小朋

身份证号:45252719780708****

户籍地 :广西陆川县乌石镇水花村大窝队17号

执行案号:(2020)桂0304执1531号

执行标的:110.36万余元

被执行人:徐国仓

身份证号:32072119700810****

户籍地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青园村小道口三队201号

执行案号:(2020)桂0304执907号

执行标的:504.47万余元

被执行人:徐 毅

身份证号:45030419681224****

户籍地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民族里78号5-1

执行案号:(2019)桂0304执349号

执行标的:1724.61万余元

被执行人:曾爱军

身份证号:43052119710410****

户籍地 :湖南省邵东县杨桥镇杨桥村1组21号

执行案号:(2021)桂0304执905号

执行标的:360.90万余元

被执行人:王 威

身份证号:43052119840704****

户籍地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52号金桥水岸16幢1单元1401室

执行案号:(2021)桂0304执905号

执行标的:360.90万余元

举报方式:电话或邮寄举报:0773-2675113,联系人:唐助理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凯风路3号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现场举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悬赏时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悬赏条件: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地址非为经常性居住/办公住址,人民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举报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相关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以及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

(四)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悬赏依据:

本院在执行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的系列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借款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出悬赏公告,并承诺按提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金额的20%给予奖励,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被公布曝光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请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上述被执行人有利于执行的相关线索,可向本院举报。

对于本微信公众平台已发送的悬赏名单,不提供修改,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该名单将会删除,以上名单信息的更新及变化情况,请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来源:执行局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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