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商丘市司法局获悉,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持续推进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近日,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我市3名个人、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3名人民调解员分别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商丘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副科长代海彦

睢县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科员常丹丹

虞城县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股长王星宇

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商丘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梁园区平原街道民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睢阳区闫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睢县蓼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宁陵县阳驿乡潘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柘城县慈圣镇肖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永城市高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商丘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周殿春

梁园区东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长征

睢阳区宋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茂伟

民权县南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何贵芳

宁陵县阳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梁金矿

柘城县马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武江

虞城县店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凯

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灿

夏邑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任浩

夏邑县孔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旭

永城市崇法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胡东振

永城市太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海光

永城市陈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绍军

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法治河南作出了重要贡献。

省司法厅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要进一步凝聚各级人民调解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人民调解力量。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