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做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近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查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帮助辉南服务区挽回经济损失11300元。

11月19日,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接到长长高速辉南服务区工作人员报警称,18日18时许,在长白山方向的辉南服务区内有一处充电桩被撞坏,对方并未告知服务区工作人员,便直接离开了。

初步了解情况后,巡逻一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调取事发当天辉南服务区肇事车辆监控视频,比对路面卡口过车照片,确定肇事车辆及其行车轨迹,并确定了肇事驾驶人王某。民警随后与王某取得了联系。

11月22日,驾驶人王某来到巡逻一大队接受处理。在视频证据面前,驾驶人王某承认自己因疏忽大意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并承担充电桩维修费用共计11300元。最后,巡逻一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王某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决定。(图片由交警提供)

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