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Poss 展才艺

能“文”能“武”

穿警服 亮证件“真假”难辨

自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2023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

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高站位谋划

及时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

近日,科左中旗公安局宝龙山派出所民警

快侦快破了一起冒充警察拍摄视频案件

现涉嫌违法的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让我们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11月23日

宝龙山派出所接到群众线索举报

辖区王某在多个自媒体平台发布自拍视频

视频中的王某身着人民警察制服

佩戴警用标志

戴耳钉 戴戒指

暴露纹身 吸烟

严重诋毁了人民警察形象

经核查发现

身穿警服的王某并非“真警察”

而是个十足的“冒牌货”

王某到案后交代

其为了吸引粉丝

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赚取流量

通过非法渠道购得警服、警用标志

冒充警察拍摄了相关视频

王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11月24日

科左中旗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平安左中